山东建立有效激励引导机制 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鲁网11月11日讯(记者 庞燕蕾柠)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山东共统筹资金1.2亿元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支持和保障节水工作开展。“十四五”期间,将延续这一做法,除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进行适当补助外,还允许各市统筹对节水载体进行补助,切实激励引导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多渠道增加节水工作投入,特别是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下一步,山东省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细化配套措施,指导抓好政策落实:一是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创建成功或复查通过的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和其他公布命名的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二是省财政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三是开展节水项目小额贷款贴息试点调研,在确保必要性和可行性前提下,适时选择条件成熟地区先行试点,为小微企业节水服务项目给予短期贷款利息补贴。四是借鉴学习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寻求有意向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节水贷”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和节水服务项目等提供贷款支持。五是落实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相关规定,指导各级对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产品和设备,在政府采购中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通过以上系列政策“组合拳”,有效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促进各行各业各领域节水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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