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介绍

2019-11-05 08: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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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4 10: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9-11-05 09:30]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 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吴松民先生,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主任刘强先生介绍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鞠振平二级巡视员介绍相关情况。

 

  [2019-11-05 09:31]鞠振平: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关心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抓得很紧很实,人民群众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1+1+8”系列方案的部署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市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核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后,向各市政府印发了情况通报,明确了措施政策。对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和处置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

  (二)打好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2018年8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共确定了14项主要目标任务,其中2018年5项已经完成(所有氰化尾渣、废矿物油(油泥砂)、电解铝槽大修渣得到规范贮存;完成“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调整与优化;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禁止进口废五金类等16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5%),其余9项正在有序推进(2019年5项、2020年4项)。

  (三)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为加快处置设施建设,采取了三项改革措施:一是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发布了各地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利用处理能力及缺口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的5条措施意见,提出了16市2020年处置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三是印发《关于委托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从7月1日起,委托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原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省生态环境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省生态环境厅在督促各地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同时,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中,各市自查发现的44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4个,占85.5%;省级核查发现的3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45个,占73.6%。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3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帮扶行动,其中固废专项检查企业120家,对30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68万元,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建立了联合工作办公室制度,将检察机关纳入联勤联动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向纵深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实施了《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列入了举报奖励范围,为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大事件不断、大动作频繁,打出了一套强有力的生态环保“组合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匹配。一是处置设施建设区域失衡。全省已建成、在建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处置需求,但地区之间不平衡,有的城市有处置缺口,聊城集中处置设施刚动工不久,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很紧。二是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失衡。部分类别危废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不匹配。氰化尾渣、化工废盐产生量大,受利用处置技术、设施等影响,大量贮存;尚无含汞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三是医疗废物处置布局不完善。青岛医废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东营、潍坊、威海、日照、聊城等市处置资质不全,仍有部分病理性医废需跨市转移处置,存在环境风险。

  (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问题依然突出。排查发现疑似危废非法倾倒、填埋点位31个。其中,青岛莱西市南墅镇岳石矿坑积存酸性废水约700万立方米,淄博淄川区罗村镇下黄村危险废物非法填埋,淄博淄川区多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东营利津县盐窝镇新建村西北侧倾倒危险废物,枣庄山亭区冯卯镇赵泉村南堆放大量外省非法倾倒危废。

  (三)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亟待加强。一是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执行规范化管理制度不严格,有的自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部分实验室危废收集、贮存设施不符合要求;少数城镇、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污泥未委托有资质单位鉴定属性。二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尚未建立有效的部门监管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三是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亟需完善。尚未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液等社会源监管压力大,部分机动车、船舶拆解维修企业游离在监管之外。这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四)实现攻坚方案目标任务是一场硬仗。我省氰化尾渣、化工废盐产生量大,受利用处置技术、设施等影响,大量贮存。2018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临沂、聊城、青岛3个城市为90分以上,有6个城市低于全省合格率86.4%,其中潍坊(77.2%)、滨州(73.01%)不到80%,东营(66.95%)不到70%。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东营、泰安、临沂3市的项目延期,至今未完成;济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20年底前建成,至今尚未开工,聊城市危废处置中心2020年6月底前建成,时间越来越紧。

  三、下步工作安排

  针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扩大既有的工作成果,加快补齐“短板”,坚决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

  (一)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加大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校核抽查比例。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二)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一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自有处置设施监管,组织开展危废收集试点。二是加大执法、督导力度。以化工园区(含工业聚集区)、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核清产废数量、种类,规范贮存、处置,防止非法转移、填埋、处置;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各市以违法犯罪案件易发区域、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强现场执法监管,防止当地企业违法排污,外地包括外省非法倾倒、处置。

  (三)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畅通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电话、来信、来访、问政山东等全方位环境信访举报渠道作用,保证群众可以用最简便易行的方式反映环境诉求。以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及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紧盯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危险废物等重点问题,持续打击。

  (四)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共享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危险废物跨界污染事件。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一追到底,保持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9-11-05 09:46]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9-11-05 09:46]中国环境报记者: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这是“1+1+8”中8个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一。目前看来,攻坚战推进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

  [2019-11-05 09:46]鞠振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是“1+1+8”中8个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一,是必须打好的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现在,三年攻坚战时间已经过半,满打满算仅剩一年零2个月的时间,总的看,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态度坚决,措施有力,重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方面,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总计14项,其中已完成5项、正在推进9项;应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的总计9项,已完成5项、正在推进4项。《方案》提出,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到2019年年底,基本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但今年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发现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仍累计贮存危险废物434万吨,主要集中在烟台(氰化尾渣)、潍坊、滨州(化工废盐)三市,环境风险依然较高。

  前段时间,省政府组织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各地已经摸清了底数、找出了问题。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10个部门联合向各市政府通报了排查情况,提出了整治要求。下步,重点强化三项措施:

  第一,强化攻坚措施。持续抓好攻坚战方案定期调度、通报,省生态环境厅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驻区督察,同时也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摸清各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第二,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长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各类检查中发现典型问题进行公开约谈,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加大惩处力度和曝光力度,强化环境执法震慑力。

  第三,严肃追责问效。对攻坚战确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未完成等符合量化问责情形的,根据《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相关规定,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问责建议,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2019-11-05 09:51]大众日报记者:我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近几年,我省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能介绍一下,我省现在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

  [2019-11-05 09:51]鞠振平:我先用两组对比数字介绍一下我省2015年到2018年这几年间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的变化。我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危险废物基数大,种类多,分布广,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危险废物产生量对比,2015年全省产生危险废物584万吨,2018年全省产生危险废物948.95万吨,是2015年产生量的1.62倍;就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方面对比,2015年我省共有96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416万吨。截止2018年年底,全省已建成184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961万吨,是2015年的2.3倍。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印发《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7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印发实施了《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从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具备焚烧、物化、填埋等能力于一体的综合处置项目,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以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

  二是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目前危险废物处理已完全市场化,我们向社会发布各地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利用处理能力及缺口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将以“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为基准的审批制度,改革为每年公开各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项目建设,防止因规划项目难以实施或设置不当影响处置设施建设。对通过市场机制无法解决或社会资本缺乏投资意向的个别危险废物种类,采用政府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

  三是出台《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十三五”以来,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也存在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与危险废物类别和产生量不匹配等问题。为切实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基本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量、产生类别相匹配的目标任务,更好地指导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结合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提出通过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加快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断提升设施规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的336个项目(包括企业自建项目),已建成229个,在建71个,建成率为68.2 %,开建率89.3%。规划新建的9个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已建成7个,建成率为77.8%,新增年处置能力4.43万吨,在建项目1个。16市中有12市建设了22处综合处置中心,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青岛市处置中心试运行,东营、泰安市处置中心年底前可建成,聊城市处置中心已开工。

  四是印发《关于委托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委托下放到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16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审批工作培训,从7月1日起,委托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原由省厅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省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2019-11-05 09:58]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前段时间,省政府组织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整改?

  [2019-11-05 09:58]吴松民: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今年3月开始,各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行了全面排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组成4个核查组,对各市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

  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生态环境厅的排查整治情况,经省政府同意,10个部门联合向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情况通报,提出了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压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强化排查问题整改的要求,明确了有关措施政策。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青岛莱西市南墅镇岳石矿坑环境污染问题、淄博淄川区罗村镇下黄村危险废物非法填埋问题、淄博淄川区多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东营利津县盐窝镇新建村西北侧倾倒危险废物问题、东营东营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未按时建成投运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督促各地认真组织问题整改,按要求整改到位。

  目前,各市已上报整改方案,我厅将对方案进行审查,建立了月调度,对重点问题现场督导,并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进度明显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促进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2019-11-05 10:01]齐鲁晚报记者:我省产废企业众多,如何加强源头控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监管力度?

  [2019-11-05 10:02]刘强: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形势严峻,省生态环境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监管:

  一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贯彻落实《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成效,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与《“十二五”方案》相比,《“十三五”方案》有几个亮点:1.建立分级负责评估机制。省对各市评估,各市对县(区、市)评估,各县(区、市)对企业评估,压实监管责任。2.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评估采取“督政”和“督企”相结合的方式,即对各市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又对各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监管工作分值30分,抽查企业情况分值70分。3.突出评估重点,识别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并明确重点产废单位识别要求。4.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各市政府,有关部门。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敦促地方政府与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近几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平均合格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77.2%、2017年84.6%、2018年86.4%,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通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全面运行电子联单,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在线申报,系统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重点摸清辖区内化工园区和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推进地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办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

  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充实并合理调配各级环境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把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属地化监管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评估力度。

  四是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支持各地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有关人员一追到底,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鼓励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为重点奖励举报内容,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9-11-05 10:06]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环保宣教中心宣传科王静雯,联系电话66226127。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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