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解读《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发布会

2018-06-06 08: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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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6 8:2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8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发布会第2场,邀请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8-6-6 10:0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事业处处长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重要指示。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20项任务举措。今天,我们举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发布会第二场,邀请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先生,二级巡视员李邦喜先生,为大家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李端卫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8-6-6 10:02]李端卫: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非常高兴与大家见面。首先,非常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多年来对山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前段时间,司法厅出台了《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就《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打算,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1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为山东指明了乡村振兴的主攻方向和实践路径。省委、省政府将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及“五个振兴”的工作方案,形成了“1+1+5”的政策规划体系,全面拉开了乡村振兴的大框架。

  司法厅承担着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及法治保障等职能,各项业务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满足农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期待,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通过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扎实做好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对农村籍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与和谐稳定。我们聚焦山东乡村振兴,研究出台这个《意见》,就是为了将更多法律资源、法治力量引向“三农”工作中来,努力为真正实现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作出应有贡献。

  二、起草过程

  2018年4月,我们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了集中调研,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为一项重要课题,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各地,深入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同广大农民群众、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我们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就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提出具体的意见措施,共收集意见措施37条。我们对这些意见措施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整合,形成了《意见》初稿。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了研究论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形成了《意见》讨论稿,并就《意见》讨论稿分别征求了相关部门和17市司法局的意见建议。

  各方一致认为,《意见》符合实际、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对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5月22日,厅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立即予以印发,并在全系统组织实施。同时,分别向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及省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报告。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要求,主要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全系统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具体任务措施,共20条。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水平。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做好服务。三是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四是深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农村法治文化精品。五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德教育融合,引导村民依法自治,积极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六是统筹多种法律服务资源力量,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区)因乱致贫问题。七是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引导律师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八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农村农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九是围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提供专业高效的公证服务。十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十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切实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精准性。十二是推动司法鉴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高司法鉴定服务网络的基层覆盖率。十三是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做好“三农”领域业务,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专业鉴定服务。十四是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现实需求,完善司法行政领域法规体系。十五是深化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十六是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十七是加强农村特殊人群教育,努力向社会回送符合乡村振兴需要的守法公民。十八是抓好农村戒毒人员针对性戒治、职业技能培训和后续照管等工作。十九是要积极推动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关帮扶政策落实。二十是维护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部分强调了加强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对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做好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宣传引导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四、主要特点

  《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深刻体现中央精神。《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任务措施聚焦农业发展、农村变样、农民受惠,侧重提供农业农村农民急需急用的法律服务。同时,对积极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出了明确措施。比如,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农村土地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二是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面衔接。2016年以来,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治扶贫,出台了《实施意见》,每年印发《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推动法律扶贫、特殊人群帮扶、第一书记驻村扶贫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我们着眼贫困群众的法律需求,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到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把全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以上,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亿元。当前,我们坚持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升级版”,努力在服务贫困群众方面做到更具针对性。比如,《意见》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开通“三优服务”绿色通道,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意见》还将因乱致贫的贫困村居治理问题列为重要内容,提出统筹多种法律服务资源,为此类贫困村居实现根本治理提供服务。三是突出主动性。比如,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通过加强普法、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完善县乡村法律援助网络、法治创建体系,加强对农村籍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等,这一系列措施都是司法行政工作积极主动向中心大局靠拢、向农民群众现实需求靠拢的具体体现。四是接地气。《意见》中一些措施直接指向当前广大农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力地回应了群众关切。比如,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围绕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等提供公证服务,为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农村危房改造等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等措施,将法律服务推向乡村基层、引到田间地头。

  五、贯彻实施的初步打算

  《意见》实施,需要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全社会的监督支持,特别是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今后多关注、多支持这项工作。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抓好宣传解读。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意见》,对有关部署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将全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保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上来。同时,希望新闻界的朋友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实施《意见》情况跟踪宣传、充分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抓好贯彻实施。指导各市司法局加快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文件,组织出台法律服务行业具体方案,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政策保障体系。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督督查力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努力破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三是抓好工作结合。我们将以《意见》出台作为有力契机,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与深入学习贯彻刘家义书记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结合起来,努力为我省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018-6-6 10:20]丁绍敏: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8-6-6 10:20]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我们了解到,近日,省委书记刘家义专门听取了省司法厅工作汇报,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作出了指示要求,特别是对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省司法厅对贯彻落实刘家义书记的指示有哪些行动?

  [2018-6-6 10:21]李端卫: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刘家义书记专门听取司法厅工作汇报,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指示,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意见》,就深入学习贯彻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上周一,又召开了厅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刘家义书记的指示要求,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当前,全系统上下正通过各种形式、载体,对刘家义书记指示要求进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刘家义书记在指示中,特别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着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既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也为我们融入中心、发挥优势、彰显作为提供了具体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施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在前期成立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服务联盟的基础上,成立山东律师志愿团和山东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二是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枫桥经验在山东”以及律师工作4个座谈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做好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的方法路径。三是研究出台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单项工作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四是研究制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方案,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向乡村转移、在乡村扎根,着力解决农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刘家义书记的指示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2018-6-6 10:23]大众日报记者:“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司法行政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下步有哪些打算?

  [2018-6-6 10:24]李邦喜: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我们服务乡村振兴的一个重点。法律顾问在村、社区中承担着法治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员等多重身份,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关心、高度重视。2016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去年11月,省政府在淄博召开推进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阶段总结,作出安排部署。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系统重点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地工程,通过加强指导、分片督导、暗访检查等方式,大力予以推进。截至目前,全省67481个村、社区已经配备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法律顾问达到21173名,今年以来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1万件次。

  下步,围绕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效性,将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工作推进中,有的基层群众反映,对法律顾问工作不了解,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进村入户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按规定,法律顾问每月到村服务不少于8小时,不可能天天靠在那里。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省司法厅组织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群,每个村、社区都有一个专门的服务群,群众有了问题,随时都能在群里咨询解答,非常方便。下步,要继续把这个微信群建好用好,逐步推出公众号、手机APP等新方式,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手上。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及时、精准、到位,确保群众满意。

  

  [2018-6-6 10:27]记者:我想替广大农民朋友问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当他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帮助?

  [2018-6-6 10:28]李邦喜: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广泛搭建法律服务平台,让广大群众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帮助,是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重点抓的一项工作。目前,除了刚才我们谈到的法律顾问,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法律帮助。一是到现场办理。目前,全省接近92%的村、社区都已经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日时间,这里都有我们的工作人员值班,一般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到这里咨询办理。复杂问题可以先受理,再转交专业机构办理。乡镇、街道驻地的群众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司法所,那里都有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二是通过网络方式获得服务。省司法厅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山东法网),从去年开始,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上网方便的朋友可以直接搜索“山东法律服务网”,上线咨询办理有关问题。目前,线下能办理的法律服务事项基本都能在线上实现。同时,为了方便群众,我们还开发了手机客户端,在手机上也可以完成操作。三是通过热线方式获得服务。目前,全省17市均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时不上网的朋友,可以直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有关法律问题。

 

  [2018-6-6 10:30]丁绍敏: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司法厅办公室郭永君,联系电话:82923308。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