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2016年山东沿海运输和安全形势等情况发布会

2016-12-21 23: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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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21 19:36]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海事局负责同志介绍2016年山东沿海运输和安全形势等情况。届时本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6-12-22 10:00]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山东海事局副局长王海宇先生、通航管理处处长董海岩先生、船舶监督处处长刘波先生、危管防污处处长袁柱瀚先生、船员管理处处长赵晗先生,介绍2016年山东沿海运输和安全形势等情况。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单位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

  首先,请王海宇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6-12-22 10:02]王海宇: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与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见面。首先,我代表山东海事局向长期以来关注山东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关心支持海事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通报2016年山东海上交通运输安全和海事工作情况。

  2016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增速和海洋蓝色经济的迅猛发展,山东沿海港口建设、渔业养殖捕捞及海上出行、休闲旅游等涉海活动激增,海上交通运输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货物进出港量平稳增长。据统计,1-11月,货物进出港量9.4亿吨,同比增长10.7%,其中,外贸货物进出港量5.7亿吨,同比增长10%,内贸3.7亿吨,同比增长11.7%。(其中,集装箱1343万TEU,同比增长9.4%;散装油类货物1.98亿吨,同比增长28.8%;金属矿石4亿吨,同比增长8.8%,煤炭及制品0.8亿吨,同比增长4.9%。)

  二是海上船舶交通流更趋密集。目前我省沿海有港口24处,36条主要海上航路。1-11月,船舶进出港量达56.7万艘次,南北过路运输近60万艘次,海上交通流密集度大,船舶碰撞风险高。

  三是海上旅客运输持续处于高位。国际国内主要客运航线17条,载客10人以上客运船舶488艘,载客100人以上客船116艘,最大单船载客2160人。1-11月,海上共运送旅客2529万人次(日均7.5万人次;旅游旺季月均500多万人次,单日最高达33.7万人次)。

  四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快速增长。1-11月,累计达3.09亿吨,同比增长近20%,创历史新高。进出港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近2.9万艘次。也就是说,每天平均约87艘次的船舶载运92万吨的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五是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1-11月份,山东沿海共发生中国籍运输船舶一般等级以上事故4件、死亡失踪5人,同比持平。共组织海上救助行动116次,协调船艇1232艘次,飞机42架次,成功救助856人,救助船舶56艘。同期,山东沿海险情数量占全国比例为6.1%,列第8位,继续保持低位。

 

 

  [2016-12-22 10:05]王海宇:2016年,山东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各涉海单位、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履行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搜救组织协调职能,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推动“平安海区”创建持续深化。2014年通过省政府印发《山东沿海“平安海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平安海区创建以来,沿海各地市政府先后成立了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建组织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促进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逐渐形成政府主导、政企合作,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4月,山东海事局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在日照组织召开了“平安海区”创建现场会,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一年来,安监、交通、海洋渔业、救助、气象、旅游等部门以及 300余家涉海单位,以建设“六个平安”(即平安高效港口、平安船舶、平安航线、平安水工、平安旅游和平安渡口)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联网、联防、联控、联动”的“四联”机制建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筑牢了海上安全链。今年,我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发布了《山东沿海中小型客船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推动山东海上旅游观光业向更安全、更舒适、更环保方向发展。引导并规范辖区机帆船按客船登记合法经营,推进客运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联合海洋渔业、港航、边防等部门进码头、进社区、进渔村、进海岛,深入开展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和教育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200余次,向中小学生普及水上安全教育5.8万余人次。

  二是依法监管,牵牢海上安全“牛鼻子”。针对冬季、雾季、旅游旺季、渔汛季节等重点时段特点,科学开展预警预防,强化落实“四级预警三级响应”制度和“四防一禁”工作举措。深化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非法砂石船运输、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整治等专项活动,累计检查公司304次、船舶17274艘次、船员44796人次,滞留船舶168艘次,罚款685.8万元,船员违法记分325分。着力构建海上客运安全监管“111”模式,即始终牢记牵牢海上客运安全“牛鼻子”理念,始终坚持“五制五关”长效机制,始终落实《客运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指南》,推行工作清单制,规范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实施“2+1”动态监控模式(分支局、海事处的专人专台动态监控和船公司的全程动态监控)。1-11月份,山东辖区海上交通管理中心(VTS)共接受船舶报告60.4万艘次,提供信息服务47.7万次,同比增加13.4%;监控重点船舶11.7万艘次,同比增加14.9%;避免险情651起。严格落实船载危险货物“六问六控”长效机制,审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29262艘次,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危防监督检查7119艘次,查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案件和非法排污案件48起,罚款206.5万元。

  三是优服务惠民生,助推港航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口岸部门协作,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积极保障龙口-旅顺客滚航线开通,烟台30万吨原油码头投产运营;推动青岛董家口港、威海石岛港口岸(扩大)开放,截至目前辖区一类开放口岸13个。帮扶企业积极应对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办理船舶抵押融资4.6亿元,积极落实减费惠民政策,减免费收2000万元。办理各类政务42万余件,办理船舶登记3628艘次,签发证书2245本,辖区登记在册船舶3887艘、1467万总吨,同比分别增长6%、11%。扎实做好新生效的《201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宣贯工作,签发船员证书12.2万本;妥善处理船员维权咨询和投诉近5.5万件,有力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山东注册船员数量超过13万,约占全国五分之一,居全国首位,海员劳务外派年创汇5亿美元。成山角水域新“两制”(新版的《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运行效果明显,共接受船舶报告7.2万艘次,跟踪船舶14.9万艘次,提供信息服务13.8万次,纠正处置违法147次,避免险情280起,有效保障了山东沿海南北运输大通道的安全畅通。

  一年来,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及搜救应急工作得到了山东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新闻界朋友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一如继往的关心、关注、支持海事工作。

  谢谢大家!

 

 

  [2016-12-22 10:12]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6-12-22 10:12]记者:请详细介绍一下山东省一年来海上人命救助情况以及明年的搜救工作打算。 

    

  [2016-12-22 10:13]董海岩:2016年,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在全省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山东省海上共发生海上险情116起,省、市、县三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救助行动116次,协调各类船艇1232艘次,飞机42架次,成功救助856(相当于每天救助3);人命救助成功率93.5% 

  20162178时左右,辽宁籍渔船“辽营渔35043”轮在青岛海域因触礁导致船体裂缝进水,6名船员遇险。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协调正在青岛八大峡附近海域值守的专业救助船“北海救116”轮紧急驰援,同时通知附近锚泊船“JIN HUA”等轮备航应急。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救援,6名渔民和渔船安全获救。据获救渔船“辽营渔35043”轮船员介绍,幸亏政府救助及时,如果晚来一会,冰冷的海水将导致船沉人亡的悲剧。 

  2016825,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山东北部沿海北风78级,阵风910级。受此影响,我省北部沿海发生了“冀沧渔养2242”和“冀沧渔养2492”搁浅(22人)、“冀昌渔养1618”轮(12人)遇险等6起海上险情(烟台海域4起,东营海域2起),共有42人遇险,经省市两级海上搜救机构全力组织救助,38人成功获救。险情处置过程中,郭树清省长、王书坚副省长、王华秘书长等省政府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 

  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建设,我省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海上搜救指挥体系,即: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日照、滨州、青岛、烟台、威海、潍坊等沿海地市七个市级海上搜救中心,以及23个县级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在三级中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下,有序开展搜救行动,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和船舶。这是我省海上搜救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和基本。  

  2016年,我省还在海上搜寻救助工作注重国际合作,与俄罗斯、日本、韩国共同举办了海上搜救论坛,与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共同举办了“2016年中韩海上溢油联合演习”,与韩国西海海上警备安全本部开展2次“海上搜救联合通信演练”,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的海上搜救合作。 

  2017年,将积极推进“一案三制”建设,以《山东省海上搜救条例》的立法为契机,实时开展《山东省海上搜救预案》的评估和修改工作,召开2017年全省海上搜救工作会议,努力争取搜救奖励资金,加大社会救助力量扶持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与鲁辽冀津等周边省市的搜救合作,强化“联网、联动、联防、联控”机制,筑牢海上安全基础。 

 

 

  [2016-12-22 10:16]记者:从刚才的通报中了解到山东海上的危险货物运输超过3亿吨,同比增长近20%,再创历史新高,请您介绍一下贵局是如何保障危险货物海上运输安全的?  

    

  [2016-12-22 10:17]袁柱瀚:海运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按照运输形式分为集装箱(就是包装)运输、液体散装运输和固体散装运输。原油、汽油、液化气、硫磺等都属于海运危险货物。 

  截止11月底,山东沿海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量达到了3.09亿吨,同比增长19.9%,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散装油类货物1.98亿吨,同比增长28.8%,居全国沿海各省首位。20万吨以上的超大型油轮达523艘次,同比增长了80.34% 

  为切实做好危险货物海上运输的安全监管,我局按照风险管控理念,建立实施了“六问六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六个主要风险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来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开发建设了危险货物预警平台,建立了危险货物数据库,指导基层单位分级分类抓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 

  在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又专门组织开展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易燃、易爆、高毒性的危险货物进行专项督查,并组织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谎报瞒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并纠正安全缺陷或隐患473项,查处违法行为45起。 

  在积极履职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港航、安监部门的协作,向港航部门通报危险货物信息,向相关地市的安监部门通报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部门间的“联网、联防、联控、联动”。 

 

  [2016-12-22 10:19]记者:通报中提到今年“山东海事局与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发布《山东沿海中小型客船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试行)》”,请问该技术要求将对山东沿海旅游客运带来什么新变化? 

 

 

  [2016-12-22 10:20]刘波:山东沿海年客运量近3000万人次,客运船舶863艘,其中40米以下的中小型客船占山东总客船数的80%以上,承担着绝大部分沿海观光旅游运输量。目前这些中小型客船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船龄老”,平均船龄9.5年,船龄10年以上的占50%20年以上的占7%,更新换代的需求明显;二是“船型旧”,延用60多年前的客船设计规范规范,未考虑旅游观光特点,难以满足公众对客运船舶特别是观光船舶舒适性、安全性的要求;三是“船况差”,船舶稳性富裕度不高,空间拥挤,部分船舶保养不良,发动机排放不满足现行标准。 

  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对海上出旅游的安全性、舒适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海上气象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有必要促使公司对40米以下船舶按照更新更有效的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进行船舶更新。为此,历时近一年,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山东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和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出台了《山东沿海中小型客船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试行)》。这是国内首次针对沿海中小型客船出台的客船设计与建造技术要求,它高于现行法定检验标准,目的是海上旅游更安全、旅客观光更舒适、船舶排放更环保。 

  按新的《技术要求》设计与建造的中小型客船将带来船舶性能的较大提升:一是更安全。《技术要求》提高了船舶稳性要求(例如,将稳性衡准数从国内法规要求大于等于1.0,提高到大于等于1.3;将乘客个人体重计算值从75公斤提高到78公斤),通俗的说就是船舶更耐风浪,有更大的安全保障。同时对船舶救生设备配备、智能航行、全程监控等都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二是更舒适。提出了船型选择要求,提高了甲板面积、客舱空间、通道与层高、乘客座位等标准,在装修材料、噪音震动、残障设施等方面采用了国家最新要求。三是更环保。对建造材料、船舶装修、船舶岸电等均提出要求,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装置,推荐使用清洁能源。 

  实施《技术要求》后,将将从本质上提高山东辖区中小型客船安全、环保和舒适水平。据了解,省内客运公司在近两年内将更新1340米以下客船,全部采用本《技术要求》,相关企业的造船成本虽略有提高,但企业对《技术要求》的认可度较高。 

 

  [2016-12-22 10:25]记者: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已经于20161112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请问该公约的正式生效对山东的海员群体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2016-12-22 10:26]赵晗:感谢您的提问。 

  2006年,国际劳工组织在日内瓦举行的第94届大会暨第十届海事大会上通过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该公约于2015820日起生效,我国政府于20151112日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了加入该公约的申请,一年后,也就是20161112日,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这彰显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保障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倡海员的体面劳动,被称为国际航运业的“四大支柱”公约之一和海上劳动者的“权利法案”,简单的来说,就是要让海员职业更体面,让海员劳动得到更好的尊重。《公约》的生效,对海员群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海员权益的维护。《公约》的内容不仅包括海员上船工作最低要求、就业条件、工作和休息时间、工资、休假、遣返、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等微观内容,还包括对整个海员职业应当涉及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宏观方面。在批约履约的过程中,国内有关海员权益方面的立法及相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为广大海员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以及主管机关维护海员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遵循和制度通道。 

  二是有利于海员职业的发展。近几年来,随着航运处于低谷状态、船岸收入差距缩小以及部分船员就业困难等等原因,海员的职业吸引力呈下降趋势。《公约》的生效,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规范海上劳动关系,拓宽海员就业渠道,促进公平就业,更好的保护海员的合法权益,实现海员体面的工作,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有志青年加入海运行业,促进海员职业发展。 

  我们知道,山东是一个海员大省,拥有注册海员13.17万人,占全国海员(66.98万)的19.7%,全国海员中,山东籍海员数量10.9万人,注册海员数量以及山东籍海员数量都位居全国首位,海员的外派数量也位居全国前列。据统计,我省的海员解决了近千艘船舶的配员,劳务输出年创汇超5亿美金,在保生产、促就业、惠民生方面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公约》生效前,我国已经做了大量的履约准备工作,包括开展了国内立法,建立健全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海员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了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了对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规范和引导。在《公约》生效后,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两部委联合颁布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我们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海事劳工公约PSC大检查,大量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以确保履约工作有序推进。 

  应该说,海员的管理和发展是一项全社会工程,关爱海员、尊重海员劳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也将立足维护海员整体权益这一职能,针对海员期盼和社会期待优化服务,推动海员培训当中的教育政策扶持、海员就业当中的地方政府扶助以及航运企业海员队伍培养当中的难题化解,为我们山东海员走出国门,得到世界的尊重做出努力。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多关注海员这个群体,关注这些走遍五大洲四大洋、长年航行于风浪之间,“给世界带来温饱”的航海家们。 

  谢谢! 

 

 

  [2016-12-22 10:33]陈强: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山东海事局宣传处马桂山,联系电话:0532-58761633。

  最后下个通知:明天下午3:00还是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安监局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及2016年度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欢迎大家参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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