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山东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情况发布会
[2016-03-08 9:06]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我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情况。届时鲁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6-03-11 14:30]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情况。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首先,请陈充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6-03-11 14:31]陈充: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山东物价事业发展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2014年以来,按照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率先试点开展了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目前在全国来看,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起步较早、规模最大、势头良好。郭树清省长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先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试点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在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去年我们又出台了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意见,今年将在部分市、县进行试点,进一步探索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帮助我省农民有效规避市场价格风险。下面,我简要通报一下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有关情况。
[2016-03-11 14:32]陈充:一、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文件于2014年11月底出台,去年相继在济宁金乡、枣庄滕州、泰安肥城、济南章丘等地,开展了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目前保险周期已经结束,理赔工作全部完成。据统计,全省承保面积共58万亩,其中大蒜23万亩,马铃薯21.6万亩,大白菜12.8万亩,大葱1.2万亩,总保额达12亿多元。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及市县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补贴总金额8273.8万元,其中省级补贴7285.7万元,市县补贴988.1万元,保险经办机构向承保农民赔付6058万元,试点效益初显,基本实现了惠农稳产、保供稳价的目标。
[2016-03-11 14:33]陈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发挥了农民收益“稳定器”作用。去年全省蔬菜价格明显低于上年,试点蔬菜品种地头收购价也都低于目标价格,但幅度明显小于其他蔬菜品种,各地相继启动理赔程序。其中,保险期间大蒜每市斤地头收购均价1.66元,低于目标价格7分钱,保险公司共赔付2074万元;马铃薯0.82元,低于目标价格3分钱,赔付2062万元;大白菜0.153元,低于目标价格0.7分钱,赔付1108万元;大葱1.02元,低于目标价格7分钱,赔付814万元。从总体情况看,亩均赔付100多元,基本弥补了生产成本,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2016-03-11 14:34]陈充:(二)发挥了应对市场冲击的“缓冲器”作用。蔬菜目标价格起到了价格“风向标”的作用,保险期间集中抛售现象大幅减少,稳定了市场价格。保险期间参保地区大蒜地头每斤收购价格在1.56-1.74元间,马铃薯在0.75-0.98元之间,大白菜在0.138-0.187元之间,大葱在0.81-1.47元之间,波动幅度较往年明显减缓。其中,金乡投保的17万亩大蒜引导了大蒜市场形成合理价格预期,稳定了周边蒜区约200万亩大蒜价格。
[2016-03-11 14:35]陈充:(三)发挥了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我省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要求参保种植户为规模种植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具备标准化生产的条件。由于试点政策解决了农民收益的后顾之忧,有效调动了农民扩大种植规模、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大采用新技术和投入力度的积极性。(四)发挥了现代农业保险市场“孵化器”作用。目前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有8家资质好、网点全、服务优的保险公司参与,各保险公司均把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视为农业保险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积极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了有序竞争局面。
[2016-03-11 14:36]陈充:二、我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采取的主要措施。我们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强化诚信守信,加强部门协调,稳步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主要措施是:(一)以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机制设计为基础,科学制定理赔依据及办法。一是科学确定保险期间和目标价格。将蔬菜保险期间设定为集中上市期,这个时期往往是菜价剧烈波动时段,也是决定菜农收入的重要阶段;蔬菜目标价格依据前三年集中上市期平均地头收购价格,参照生产成本变化情况合理确定。生猪目标价格参照猪粮比价确定,将生猪保险期间设定为12个月,当猪粮比价(生猪出厂价格/玉米批发价格)在保险期间平均值低于5.8:1的盈亏平衡点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二是明确理赔所依据的市场价格来源。价格主管部门监测发布参保蔬菜品种保险期间平均生产价格,生猪出厂价格、玉米批发价格数据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在省政府和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发布。三是明确理赔办法。当投保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由保险经办机构对价格降幅部分赔偿农民。
[2016-03-11 14:38]陈充:(二)以兜底线、保成本为目标,合理确定保障水平。按照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多、价格波动明显等条件,选择试点蔬菜品种,同时明确蔬菜、生猪最高赔偿金额为生产物化成本,既托住农民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底线,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明确大白菜保险金额每亩1100元、保险费率10%;大蒜保险金额2500元、保险费率10%;马铃薯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8%;大葱保险金额5500元,保险费率8%。生猪保险金额1276元/头,按月、季、年投保理赔的保险费率分别为5.5%、3%、1.2%,由养殖户根据生产和市场情况自主选择,并鼓励连续投保。
[2016-03-11 14:39]陈充:(三)以政府调控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政府保费补贴引导。试点期间,为达到稳定价格、保障收益、促进生产的预期目标,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和保险机构积极承保,参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农业保险的做法,规定试点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户自行承担20%,省级保费补贴由省价格调节基金承担。根据试点规模扩大、保险机制完善以及农民市场保险意识增强等情况,视情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引导目标价格保险健康发展。
[2016-03-11 14:40]陈充:(四)以诚实守信为关键,建立完善试点各项制度。一是制定保险条款。组织成立专家小组,对保险机制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和审查保险条款,并广泛征求参保农户、保险经办机构和试点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参保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二是保证监测价格客观公正。建立完善参保蔬菜地头收购价格监测制度,合理布局价格监测网点,对监测价格实行试点县(市)汇总上报、市审核、省审查的办法,并通过政府网站、当地媒体、村(镇)公示栏等渠道实时发布,确保客观透明。三是加强指导监督。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定期组织核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试点地区实行参保公示制度,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等不法行为。指导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承保责任,切实规范经营。四是严格保险承保和理赔。严格规范保险经办机构承保、理赔流程,要求保险凭证、理赔款项落实到参保农户,不得拖赔、惜赔、拒赔。当因赔偿金额发生争议时,规定保险双方均可申请政府价格认证机构对赔偿数额进行认定,以确保理赔公平公正。
[2016-03-11 14:42]陈充: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研究、创新制度、完善措施,进一步抓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一)稳步推进蔬菜目标价格试点。在稳定现有试点品种和试点范围的基础上,2016年试点品种拟增加蒜薹等品种。适度扩大试点规模,2016年大蒜试点承保面积拟50万亩,马铃薯40万亩(春、秋两季),大白菜15万亩,大葱3万亩。同时,根据市场价格和成本变动情况,合理调整目标价格,政府保费补贴比例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待今后相关条件具备后,适时调降政府保费补贴比例。
[2016-03-11 14:43]陈充:(二)探索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认真贯彻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整合生猪生产相关补贴资金,将省、市(县)、养殖户保费分担比例调整为5:3:2,抓紧制定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条款,择优确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抓好承保、理赔等项工作,初步计划试点规模为300万头。目前,枣庄、烟台、滨州、威海等地已积极申请试点。(三)加强诚实守信、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价格监测体系,优化样本选择和布局,扩大发布渠道,提高政府发布市场价格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承保、理赔制度,加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监督指导,开展相关检查,严防“不道德”行为发生。
[2016-03-11 14:44]陈充:朋友们,虽然我省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试点范围还需继续扩大、农民还需更广泛参与进来,这离不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推动。真诚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报道好、宣传好这项惠农政策,让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多多了解、熟悉和参与,共同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保障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谢谢大家!
[2016-03-11 14:45]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6-03-11 14:46]记者:陈局长,近两年省物价局一直在探索推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我们也看到力度非常大,效果也很好,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推进这项试点的意义在哪吗?
[2016-03-11 14:47]陈充: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意义重大,是我们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由各级政府对农民所缴保费补贴80%,当农民投保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机构将价格降幅部分赔付给农民,这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结合。一是有利于促进稳价惠民。近年来,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国家提出要建立“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当价格高时保困难群众生活,当价格低时保农民生产,中间放开由市场调节。关于保困难群众生活这一头,我省早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双低”联动机制,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就给城乡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而探索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就是保农民生产的另外一头,从蔬菜试点情况看,能够切实稳定菜农收益和种植预期,增强农民生产积极性,也有利于减少菜价波动,减轻居民生活负担。
[2016-03-11 14:48]陈充:二是有利于促进蔬菜、生猪产业稳定发展。我省是蔬菜、生猪大省,由于价格风险和种植、养殖收益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先行对蔬菜、生猪大户、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推行试点,有利于建立市场价格风险的对冲机制,引导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增强我省蔬菜、生猪产业市场竞争优势。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村保险业健康发展。当前农业保险基本限于灾害险,市场风险领域还有待于开拓。而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就开拓了农业保险的新领域,有利于拓展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提高金融保险业服务“三农”的水平。
[2016-03-11 14:50]记者:陈局长,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确实是一项很好的惠农政策,也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物价部门在试点过程中,是如何把握和推进的呢?
[2016-03-11 14:51]陈充: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省物价局作为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牵头协调部门,在前期调研、制定政策、组织落实、检查督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我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试点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保基本、托底线。试点品种必须具备生产量大、居民生活需求较多、价格波动明显等特点,针对这些品种开展试点,才既能托住农民简单再生产能力的底线,又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按照这个原则,去年我们开展了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4个蔬菜品种的试点,在供需两端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6-03-11 14:55]陈充:二是市场运作、投保自愿。这项试点工作最大体现了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比如,蔬菜、生猪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自愿参保,保险经办机构也按市场规则确定。三是政府引导、稳步推进。我们优先选择那些产业基础较好、农户参保意愿和风险意识较强的市(县)进行试点,为鼓励农民参保,还采取补贴保费、深入宣传等措施加以引导,去年蔬菜试点范围已涵盖济南、枣庄、济宁等6市11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试点范围和品种上,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2016-03-11 15:00]记者:陈局长,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刚刚起步,广大农民应该对这项政策还不是太熟悉,刚才您也介绍了有关政策,那么农民要是参保的话,还有哪些具体要求吗?
[2016-03-11 15:01]陈充:刚才,我介绍的政策主要涉及出险指标、保费补贴、保障水平、价格监测等方面,大家应该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政策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试点地区农民要是参保的话,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选择适当的承保方式。参保农民要将出栏生猪数量作为承保基数,在1个保险周期内,投保的出栏生猪头数应该在500(含)至30000(含)这个区间。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参保农民可以根据生猪出栏时间和市场判断,选择按月、季度或全年方式理赔,并分别按照相应的费率交纳保费,政府会根据保单给予80%的保费补贴。
[2016-03-11 15:04]陈充:二是要选择合格的保险经办机构。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业务并不是任何保险机构都可以开展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在县级有分支机构,并自愿承办试点业务。试点地区可根据服务质量、基层网点建设、赔付情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当地的保险经办机构,并报省物价局备案。三是要明确出险时的理赔标准。农民投保的1个保险周期为12个月,当保险期间内猪粮比价平均值低于5.8时,就启动理赔程序,赔偿标准为:每头猪保额1276元×当期猪粮比价平均值比5.8的降幅×当期投保数量,当期是指参保户选择的理赔月、季度或年度。
[2016-03-11 15:06]记者:陈局长,农民要参与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最关心的是自己利益如何得到保障,您能说一下物价部门的相关保障措施吗?
[2016-03-11 15:07]陈充:我们物价部门的核心工作理念就是“阳光物价、民生至上”,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的出发点、落脚点,当然,保险经办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维护。一是着重抓诚信建设。我们始终把诚实守信作为试点取得成功的关键,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监管督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试点期间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树立和维护这项惠农措施的诚信品牌,引导农民积极参保,促使保险经办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2016-03-11 15:08]陈充:二是着重构建科学的工作机制。作为牵头协调部门,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科学严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方案设计、承保理赔、价格监测、资金拨付、巨灾风险分散等,目前我们正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将适时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动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着重推行公开制度。做到条款、价格、参保“三公开”。条款公开,是指由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的保险条款,会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价格公开,是指试点地区的物价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参保品种的目标价格与平均生产价格,让当地农民做到心中有数;参保公开,就是承保公司必须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
[2016-03-11 15:10]陈强: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