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新闻发布会、 《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

2016-01-20 08: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2016-01-20 8:0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介绍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情况、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和转发的《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届时鲁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6-01-20 14:30]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请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政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先生,向各位介绍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有关情况;第二个阶段请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政先生,向各位介绍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和推广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有关情况。省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今天的发布会。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现在,请王建政副局长通报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有关情况。 

 

 

 

[2016-01-20 14:32]王建政: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谨代表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各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一年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将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2015年4月至11月,省食安办会同公安、农业、渔业、林业、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全省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对农药质量及使用、水产品、食用林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畜产品、肉制品、五毛小食品、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保健食品等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5159件,侦破犯罪案件22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9人,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业户6152家,吊销证照134个,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406件。 (一)结合实际,全力抓好推动落实。方案印发后,各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都制定了具体方案,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为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开展,省食安办全年召开9次联席会议,加强风险会商,通报专项整治情况,研究重点问题;同时每月调度各市整治行动成果,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有力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8月份,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省17市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 (二)注重实效,全环节开展治理整顿。农业部门突出源头防控,部署开展了农药质量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32113家次,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52吨,案值近600万元。海洋渔业部门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检查企业9638家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生产者违法添加禁用药物行为。林业部门部署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果品种植环节使用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计生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活动,累计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896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32份,立案处罚19户。畜牧兽医部门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5个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较多的5个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五毛零食”、虾米、学生就餐安全监管、旅游景区及周边、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开展了走私冷冻肉品、肉制品、红酒、含铝食品添加剂、中秋国庆市场等专项检查。住建部门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全省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1400吨/日,提前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建成数量居全国前列。检验检疫部门严把食品进口质量安全关,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254批,其中因检出有害生物或黄曲霉毒素超标,退运进口塞内加尔和印度花生共1862吨,货值170万美元。 (三)协调配合,全方位打击违法犯罪。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统筹各种力量、资源,强化行刑衔接和无缝监管,形成了打击合力。省农业厅会同省公安厅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省海洋渔业厅与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渔用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并抽取青岛、烟台、威海、临沂四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严防“假羊肉”流向餐桌。菏泽、聊城等市畜牧兽医、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生猪屠宰联合行动;枣庄市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与“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相结合,同部署、同安排;济宁市任城区成立联勤联动办公室,创新协作方式;淄博市加大刑事处罚,侦破食品犯罪案件数在全省居第一位。 (四)技术支撑,抽检监测全覆盖。省农业厅累计抽查农药1434批次,对其中283批次被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不属于其生产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按假冒产品进行处置,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省海洋渔业厅完成部级1340个、省级3212个水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省级产地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所有阳性样品均第一时间移送渔政执法部门。省林业厅共查出不合格产品39批次,针对葡萄风险监测中发现的剧毒高毒农药克百威超标问题,及时下发紧急通知,对葡萄、枣等产品进行了重点整治。省畜牧兽医局全年共安排常规检测近2万批,快速检测20余万批,对监督抽检发现的175个问题畜产品全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查处,“瘦肉精”等涉嫌犯罪的全部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年完成国家和省级抽检检测66929批,共发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2533批,整体合格率96.2%,发布食品质量通告38期,涉及27926批合格食品信息和873批不合格食品信息。省卫计委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24800余份,获得监测数据11万余条,并及时将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重要信息通报省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五)品牌引领,全面推进示范创建。继续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加强正面引导,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2015年初,省食安办制定《2015年度“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经过持续培育、各市推荐、专家评选、网上公示等环节,全省已有360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安山东”示范企业,14家基地入选创建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创建食品流通示范单位825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1499家;培育知名大型餐饮企业7家,大众连锁餐饮21家,地方风味名吃90个,中华老字号26个。强化部门间协同创建,农业部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品牌征集、评价、保护等办法;海洋渔业部门组织实施“山东省渔业品牌打造工程”,成功打造“胶东刺参”质量保障联盟区域品牌和“好客山东渔夫垂钓”海钓旅游品牌;畜牧兽医部门开展高效特色畜牧业评选活动,评选66家“食安山东”畜牧业示范品牌引领企业。大力开展宣传推介,经过征集、遴选、优化,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发布“食安山东”整体形象标识,在省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开设“食安山东”专栏,在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开展“食安山东”专题报道,取得良好效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在认真抓好5个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其余12个市各遴选一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去年,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先后在我省青岛、威海召开座谈会、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汪洋副总理对我省开展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12月18日省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扩大创建覆盖面,三年实现两个80%的目标(即80%以上的市、县开展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立足长效,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坚持标本兼治、边打边建的原则,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食安办研究制定《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省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通过《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省食安办会同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毛皮动物胴体监管严厉打击流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严禁毛皮动物胴体肉流入食品及饲料加工领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农业厅两部门签署《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衔接机制。省农业厅牵头出台《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衔接规范》,提高农产品监管部门间的联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发布《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青岛市对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创新完善“驻场监管、入市承诺、质量保证金”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有力强化市场约束。威海、东营建立企业诚信平台,制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信息和违法行为。 (七)加强宣传,全员参与社会共治。省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尚德守法 品牌共建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安山东——全国主流媒体看山东”媒体采风活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通“山东食品药品”官方微信,和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山东省食品安全微视频创意大赛,首次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省农业厅开展“齐鲁农安行”新闻宣传活动。省海洋渔业厅编印“水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页”2万份,经17市主管部门向养殖业户和社会发放。省公安厅联合省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1万余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在“齐鲁民声网”专门设置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版块,开展局长接线日、媒体开放日、广场宣传服务等宣传日活动,全省共接收群众食品投诉举报66338件,受理40776件,分别同比增长87%、69%。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兑现举报奖金176.81万元。 

 

 

 

 [2016-01-20 14:50]王建政:二、全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进展情况。为进一步巩固“守护舌尖安全”整治成果,持续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省食安办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决定自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2月底,在全省联合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维护广大群众“两节”期间饮食安全。此次集中行动以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养殖种植企业、屠宰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商品集散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冻食品仓库,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通过强化行刑衔接、集中摸排抽检、重拳打击整治、积极宣传发动等措施,集中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整治一批突出问题、移送一批犯罪案件、消除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1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摸排案件线索176个,群众举报235起;各级各部门共安排抽检监测20621批,初步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254批,其中涉嫌犯罪样品9批;全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线索125个,各级公安机关向监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142条;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998起,涉案货值364万余元,罚款5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万元,吊销许可证4家;公安机行政拘留案件34件,行政拘留45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在这里,我发布4起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简要案情已印发给大家了): 1、青州菜农庞某违法使用甲拌磷案。潍坊青州菜农庞某在种植山药和胡萝卜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甲拌磷,被青州公安、农业、食药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当场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在庞某农田的泥土样本检测出甲拌磷成分。2015年,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茌平县乐平铺镇前常村大棚葡萄检出高毒农药案。2015年5月,省林业厅组织对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铺镇前常村的葡萄进行风险监测,检出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克百威。随后,聊城市成立由农委、公安、林业、农药鉴定所组成的调查小组。经调查,超标原因是使用不合格农药烟剂所致,所使用的农药烟剂购自茌平县乐平供销社大崔经营部,经营部所售的不合格烟剂是从聊城市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农资经营一处进的货。农业部门决定对大崔经营部崔某某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30元,并处罚款3300元;对聊城市供销社供销总公司农资经营一处作出停止经营、没收非法所得1700元、罚款3400元的行政处罚。 3、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娄某某私屠滥宰案。201512月,接群众举报,新泰市畜牧兽医局对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娄某某家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生猪产品480斤,娄某某涉嫌未经定点、私屠生猪。经调查,责任人对该案定性无异议。新泰市畜牧兽医局对娄某某做出了没收生猪产品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梁山县吕某某无证生产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案。2015年12月,梁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吕某某无证生产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案,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涮肉产品34箱,850公斤。经查,吕某某经营的梁山县华信冷藏厂未取得混合肉卷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羊肉生产加工肉类制品,货值金额7650元。梁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的肉类制品,并处罚款130000元 随着“清源”行动的深入开展和各级各部门持续不断的整治打击,还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正在查处和侦办中,一经查实,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但是,当前食品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受食品产业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淡薄、市场秩序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因素影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仍呈多发易发态势,打击整治任务依然繁重艰巨省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检打联动、部门联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对制售假劣食品、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2016-01-20 15:00]陈强: 现在,请任建军副厅长介绍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有关情况。 

 

 

 

[2016-01-20 15:01]任建军: 一、主动出击,持续开展严打整治。2015年,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在省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支持配合下,始终坚持主动出击,持续开展严打整治,以2015食药打假“利剑行动”为主线,积极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保持了对食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年内,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230起,同比上升16.8%,抓获犯罪嫌疑人2219人,打掉“四黑”窝点708个,打掉团伙109个,涉案金额9820余万元。期间,联合食药监局开展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重点打击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8类较为突出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5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3人,打掉“黑窝点”285个;针对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犯罪“利剑·Ⅰ号行动”,共侦破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格列苯脲、盐酸苯乙双胍等违禁药物成份的犯罪案件26起,涉案价值5520万元;根据秋冬季节假劣肉制品犯罪高发的特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售伪劣肉制品犯罪“利剑·Ⅱ号行动”,共发现制售假劣生鲜羊肉片、牛肉干(粒)、熟驴肉、熟狗肉犯罪线索115条,据此侦破用鸭肉冒充羊肉、用猪肉冒充牛肉、用马肉冒充驴肉等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案件14起,移交行政监管部门处罚19起,查扣假劣肉制品10余吨。 二、追根溯源,强化大要案件侦办。全省公安机关坚持大案牵引,强化集群战役,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年内省公安厅提报公安部成功发起重大食品犯罪集群战役8起,摧毁涉及多个省的犯罪网络和窝点。对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省公安厅直接组织、指挥、指导各地破获多起重大系列案件。年内,省公安厅提报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食品犯罪案件29起,直接挂牌督办16起,并全部告。在此,省公安厅发布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十大案例:1、济南邱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粉条案;2、枣庄陈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狗肉案;3、烟台姜某某等制售病死猪案;4、潍坊王某某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5、泰安李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肉皮冻案;6、威海李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7、日照尹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水产品系列案;8、临沂徐某某等制售假劣食品案;9、滨州耿某某等非法经营“瘦肉精”案;10、菏泽李某某等制售有毒有害猪肉案。 三、积极协作,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省公安厅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在县级及乡镇、街道建立实体性的公安、食药监“联勤联动办公室”试点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协作机制。联合省畜牧兽医局、食药监局印发了《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1万余份,会同省食安办、林业厅、食药监局、畜牧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毛皮动物胴体监管严厉打击流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会同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衔接规范》,形成较为完备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体系。年内,公安机关会同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300余次,全省行政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406起,同比上升84.5%,“两法”衔接成效明显提升。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食品犯罪线索,据此侦破了一大批犯罪案件,省公安厅直接向举报群众发放奖金104万元,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食品犯罪的积极性。 四、保障民生,扎实开展“清源”行动。为保障广大群众春节、元宵节食品安全,针对冬季食品消费特点,在省食安办统一协调下,会同食品监管部门全力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自2015年12月18日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已摸排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76条,依法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人,打掉黑窝点184个,涉案金额1265万元;依据《食品安全法》办理行政拘留案件34起,行政拘留45人。目前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强化与行政部门协作,确保“清源”行动取得更大战果。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具有行业“潜规则”特征的病死畜禽、假劣肉制品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犯罪,为“平安山东”、“食安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01-20 15:15]陈强:现在,进行第二阶段的新闻发布会,请王建政副局长向各位介绍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和推广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有关情况。 

 

 

 

 

[2016-01-20 15:16]王建政:同志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的统一部署,201410月,我省确定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同时,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在认真抓好5个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其余12个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试点,并鼓励各地开展多层次创建,形成上下联动格局,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各试点市、县通过强化政府主导,夯实治理基础,突出正面引领,狠抓系统整治,推动多元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先后在我省青岛市、威海市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座谈会、现场会,充分体现了对我省创建工作的肯定和鼓励。特别是201510月份,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上,汪洋副总理指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书记、省长亲自抓,全省开展“食安山东”建设,看有亮点、学有经验。要求继续深化探索实践,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更大力度、更严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带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开展创建试点。全国现场会前,姜异康书记专门听取汇报,原则同意我省下步创建工作思路,即通过实施“市市创、县县创”,使80%以上的市、县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会上,王书坚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发言,正式提出这一创建思路(郭树清省长亲自对大会发言进行审定)。 为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食安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起草制定了《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将在创建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密切配合、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进行梳理总结,凝练为制度办法,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制定了《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经省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同意,近日已由省政府办公厅进行印发和转发。 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计划》起草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文件起草中,注重把握“三个遵循”,一是遵循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将创建工作纳入“食安山东”建设整体规划,综合考虑当前与长远,科学设置目标任务。二是遵循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强调高标准、严要求。三是遵循国家推进创建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创建周期等方面保持一致。注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前期创建工作相结合,在深入分析总结创建试点工作基础上,对创建目标、任务、标准作了相应调整,突出我省创建特点和实际情况。二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坚持创建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三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结合,做好工作衔接,实行联动联创。为增强《计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集思广益,广泛征求了部分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并就财力保障事项与省财政厅专门对接,并向王书坚副省长作了专题汇报。 二、创建的基本原则。《计划》提出了五项创建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政府主导。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创建工作。创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二是多元参与、全面推进。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多元共治。推动政民互动、社会共建。 三是城乡结合、全域覆盖。实施“市市创、县县创”。注重城市、农村两手抓,创建市、县实行城乡同创,全域创建。 四是积极创新、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提高监管效能。 五是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最终衡量标尺,实施动态管理。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创建的目标设定。通过开展创建,使80%以上的市、县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全省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创建的主要任务。按照全国“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主要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检查责任和抽检责任)等方面,提出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必须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建立统一权威、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充实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基层和基础能力建设,提高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二是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最严格的监管制度。抓好“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净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抽样检验制度化和现场检查制度化,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三是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强化行刑衔接、检打联动。聚焦问题,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守护舌尖安全”等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稽查执法和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度。四是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问题企业约谈、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等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主体责任。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将文化的软实力和法律的硬约束紧密结合,引导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五是强化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监测、会商、分析、研判,完善地区间、部门间的协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六是提升食品产业素质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和“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品牌方阵”,强化正向引领,促进产业升级。七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责任保险、有奖举报等制度,全面实施监管执法信息和抽检信息公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互律、社会群防群控、部门联合联动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创建的实施步骤。在现有5个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和12个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基础上,分3批实施创建。2016-2018年,分别选取部分地级市(指主城区,并含该市高新区、开发区等)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择优推荐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分别选取部分县(市,以及部分距离主城区较远、独立性较强的建制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每批创建周期为两年。六、创建的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上下配合,各方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深入宣传总结,强化督查考核,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共同推进创建行动顺利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食安委全体会议精神和《计划》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创建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思想认识再深化,重视程度再提高,工作压力再传导,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关于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提出的背景。加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必然要求。在基层监管工作中特别是在示范创建中,威海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行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模式,推动部门间的监管合作,进一步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在全国“两个创建”现场会议上,汪洋副总理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三安联动”一下子就把食安、农安的地位提上来了,这个典型的意义就在于把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做的更加扎实了;强调要把食品安全治理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开。为此,按照国务院和省领导的指示要求,省食安办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兽医局共同研究起草了《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构建全程监管制度。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责衔接、强化收贮运行为监管对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意见》明确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畜牧兽医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于食用农产品收贮运行为的监管。当前,食用农产品的收购、贮藏、运输(以下简称收贮运)环节仍然存在监管盲点和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梳理收贮运环节监管职责,厘清监管边界,消除监管盲区。《意见》明确各部门依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收贮运活动监管,规范农产品贮存、运输和装卸行为,加强对贮存、运输农产品设备设施的管理,实施农产品贮存、运输的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关于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意见》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优先将生猪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推动一部分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追溯试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做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同时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要求。关于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意见》对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生产自查、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落实对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产品凭规定检疫合格等证明上市销售的制度,做好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的对接,加强对入市农产品相关证明的监督检查。二是构筑资源共享平台。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检测等全方位的资源共享,提升合作水平,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意见》提出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风险交流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建立研讨、宣传和培训合作机制,各部门根据需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三是强化监管执法联动。为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效,《意见》明确,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过程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和统一行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投诉举报和情报信息研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下一步,作为“三安联动”的首创省份,我们将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同时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加大推广和实践力度,不断完善好“三安联动”机制,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

 

 

 

  

 

 

[2016-01-20 15:40]陈强: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子欣副处长,电话:88592762。 这里再下个通知,明天下午在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小礼堂举行两场新闻发布会,第一场是下午2:00,请省环保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2015年全省水气环境状况及环保执法情况;第二场是下午3:00,邀请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展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殷会丽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