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山东省国地税联合办税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5-08-31]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国地税联合办税情况。届时鲁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5-09-01 14:3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 陈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根据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情况,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今天,我们邀请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先生、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先生、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先生、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先生介绍我省国地税联合办税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济南市以及其他省市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首先,请薛建英局长就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的背景、目的、意义进行说明。
[2015-09-01 14:31]山东省国税局局长 薛建英: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衷心地感谢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朋友和同志们长期以来对我省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全面推进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作一简要介绍。
一、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的背景和目的
我国自1994年起,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分设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20多年来,国税地税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双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的全面推进,税收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管理中出现了信息交换不顺畅、执法标准不统一、纳税人办税需要国税、地税“两头跑”等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质量、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执法公平。为此,今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税务系统内推行。总局制发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国地税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以更好地履行各自法定职责,提升税收工作水平。省政府十分关注和支持联合办税工作。郭树清省长作出指示:“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办税,好处甚多。应在全省推广”。孙伟常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联合办税的具体工作措施,近期相关制度文件将制发全省实施。省政府的大办支持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合作工作规范》,为我省国地税广泛深入开展联合办税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法规依据。长期以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联合办税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实践。2006年,我省国地税局共同开发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国地税联合办证,既方便了纳税人,也提高了税务部门对税源的控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在联合办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税收宣传、联合税款征收等工作都进行了许多方面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地提高了税务机关服务水平和征管质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实践证明,国税地税合作的路子是可行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省政府和总局的要求,把我省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做好,为我省广大纳税人服务好,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好。
[2015-09-01 14:36]山东省国税局局长 薛建英: 二、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和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更需要加快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统一服务规范,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衔接,拓展服务领域,全面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例如,通过整合国地税办税服务资源,统筹利用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空间和接纳能力,集中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统一办税规范,减化办税流程,能够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找,以及重复排队、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通过联合宣传辅导、共建纳税人学堂等多项措施,共同解决纳税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难题,能够更好地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
[2015-09-01 14:38]山东省国税局局长 薛建英:(二)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税务部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加强管理协同、征管互助、信息共享,促进国地税机关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不断创新征管运行机制,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形成征管合力,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例如,通过委托代征、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措施,能够解决国税部门代开发票过程中城建税、教育附加等附征税费的流失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委托第三方代征税款,可以有效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国地税对社会零散税源的征管能力,实现零散税源国地税税费的同步缴纳,减少税源流失。
[2015-09-01 14:38]山东省国税局局长 薛建英:(三)有利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税务机关直接与千千万万纳税人打交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治税水平高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纳税人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与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充满期待。落实依法治税,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推进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加强合作,规范国地税执法标准,加强国地税执法协作,促进国地税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方针,有利于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例如,通过统一执法尺度,联合税务检查,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避免处理处罚标准不一,公平纳税人税收负担。通过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信息传递效率,联合进行风险管理、联合税务检查等,能够有效预防和化解税收风险、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促进依法纳税,从而为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奠定良好基础。总之,推动新形势下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加强合作,对于优化服务、强化征管、规范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东各级国、地税机关将凝心聚力,务实创新,以全面推行《合作工作规范》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政府联合办税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共同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税收管理水平,为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谢谢大家!
[2015-09-01 14:4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 陈强: 下面,请张洪军局长介绍国地税联合办税主要工作内容。
[2015-09-01 14:42]山东省地税局局长 张洪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联合办税工作方案,明确了联合办税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内容。下面,我向大家作一通报。联合办税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国、地税的各自比较优势,凝聚征管合力,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完善机制,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促进国地税全面深度融合,推进国地税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和强化财源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09-01 14:43]山东省地税局局长 张洪军:联合办税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四项:一是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原则。坚持长远谋划,系统设计,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省联合办税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我省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确保联合办税在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创新引领,制度规范原则。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完善合作方式,深化合作内容,不断推进合作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完善联合办税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三是依法合规,多方共赢原则。国地税机关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在现行法律和职责边界框架内,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切实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实际业务需求和纳税人正当服务需要,明确合作范围,拓宽合作领域,降低征收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行政效能,实现多方共赢。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法,认真落实联合办税各项工作措施。省国地税局要准确把握各地不同情况,指导制定推进联合办税的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
[2015-09-01 14:46]山东省地税局局长 张洪军:联合办税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纳税服务合作,明确了13个合作事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税务登记类,有4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协同办理注销登记、联合开展跨市(县、区)纳税人迁移等;二是办税服务和咨询类,有7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办税服务、联合税法宣传、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共建咨询热线、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联合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联合纳税信用评价等;三是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类,有2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联合为大企业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上述13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整合国地税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畅通服务渠道,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重复报送资料、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第二个方面是征收管理合作,明确了12个合作事项,大体也可分为三类:一是税款征收类,有5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委托代征税款、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欠税协同管理等;二是风险管理类,有3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协同开展风险应对、联合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等;三是国际税收管理类,有4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资格、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协同管理适用源泉扣缴管理的非居民税收、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等。上述12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国地税征管互助,防范税收流失,降低征纳成本,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2015-09-01 14:48]第三个方面是税务检查合作,明确了5个合作事项,分别为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联合开展共同管辖案件检查、协同开展案件协查、联合进行专案稽查等。上述5个合作事项,旨在通过执法协同,减轻纳税人多头就会的负担,解决执法多头查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动实现公平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第四个方面是信息共享合作。明确了3个合作事项,具体包括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风险管理信息等。目的是通过双方信息共享,解决国地税之间信息传递不畅、数据标准不统一、应用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化双方合作提供坚实信息技术保障。第五个方面是其他事项合作。明确了3个合作事项,分别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联合开展税收分析、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其中,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联合开展税收调查,可以避免纳税人重复接受调查、重复填报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目的就是为了拓宽税收分析广度,挖掘分析深度,提升分析水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系统的分析报告。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目前国地税合作的序幕已经拉开,各项合作工作正在顺利推进。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不断深化合作内容,不断提升合作质效,力争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效、促进税收遵从、支持经济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谢谢大家!
[2015-09-01 14:5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 陈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
[2015-09-01 14:51]记者:请问省国税局领导,山东省国地税局在推进联合办税方面,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2015-09-01 14:54]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先生:近期,省国地税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今年年初,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各级国地税机关联合办税事进行了规划和部署。二是成立了由双方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山东省国地税局联合办税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合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全省税务系统联合办税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及时对总局《合作工作规范》进行了联合转发,并结合山东实际联合拟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联合办税的工作目标、推进原则、组织机构、时间安排等内容,对总局规范内容进行了细化解读和拓展,明确了完成时限、实施单位及实施要求,以便基层落实。四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宣传《合作工作规范》意义和合作内容,详细介绍国地税机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截止7月底,总局《合作工作规范》规定的32个合作事项及山东国地税拓展的4个合作事项,全部在各地市进行了试点推行。我们还将于近期召开全省国地税联合办税现场会,对前期全省联合办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经验交流,对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总局规范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15-09-01 14:55] 记者:我们注意到联合纳税服务合作事项中有“联合办税服务”,请问省地税局领导,联合办税服务主要有哪些措施?
[2015-09-01 14:56]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先生: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我省国地税在“联合办税服务”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是进行办税服务场所的整合。一是在有新建、改建、扩建办税服务厅的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共建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共同设置全职能窗口,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可以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二是在原有的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相设置或者共建办税窗口,实现纳税人到一个办税服务厅可以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三是共同进驻政府市民服务中心或者政务中心,纳税人到一个服务场所,可以办理国地税双方业务。另一方面,进行双方办税服务软件的整合。针对目前纳税人分别使用国地税不同软件的情况,省国地税局计划对目前双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相关软件进行梳理,有条件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上办税系统技术要求》进行整合,通过互联互通、升级优化等方式尽量向纳税人提供统一的办税软件。
[2015-09-01 14:58]记者:刚才我们了解到,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的服务是联合办税一个重要目的,请问省国税局领导,在方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法方面,联合办税有何具体措施?
[2015-09-01 14:59]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先生: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法,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目前联合办税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国地税利用办税服务厅、互联网、媒体等渠道,联合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税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整合微博、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宣传渠道,实现双方资源互补,促进宣传资源效用最大化。二是联合开展培训辅导。国地税通过共建纳税人学堂,共享共建师资队伍、共享培训资源、共同评估反馈培训成效等方式,共同编制培训计划,有机整合培训内容,帮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三是联合共建咨询热线。通过共同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合组建由各税种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和涉税中介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使纳税人借助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享受到规范、统一、权威的咨询服务,全面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和办税信息。四是在办税服务厅共建咨询台、导税台和纳税人之家。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咨询服务场所等渠道,发布税收公告、政策解读,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为纳税人提供全方面咨询和办税指引服务。
[2015-09-01 14:59]记者:请问省地税局领导,省国地税局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进展如何?
[2015-09-01 15:01]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功先生: 为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共同起草了《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对外发布了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内容主要涉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概念,制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法定程序等,同时规定了依法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回避权、陈述申辩权、知情权和救济权等法定权利,对行使裁量权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涉及52项税收违法行为,按业务内容分为7大类:违反税务登记类,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类,违反发票管理类,违反纳税申报类,违反税款征收类,违反税务机关检查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能协税类。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和“严重”4个档次,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处罚标准的制定原则上是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细分处罚标准。山东省国地税系统将按照上述规定,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
[2015-09-01 15:03]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 陈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