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山东省今年上半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5-08-12 10: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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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2 10:1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8月13日上午10:00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届时鲁网将会进行直播。

 

 

[2015-8-13 10:00]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宜新先生,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先生,介绍2015年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现在,请杨宜新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5-8-13 10:02]杨宜新: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和市场主体发展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今年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今年上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个定位,三个提升”(以“走在前列”为高点定位,以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为实现条件)的战略部署,全省工商系统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在去年实现“井喷式”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省市场主体户数增速超过广东、江苏和浙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呈现亮点,企业年报率居全国前列,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效果进一步显现。一、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省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健康发展 。(一)市场主体户数增速居全国前列。上半年,全省不断完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先照后证”制度,简化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等登记手续,探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社会投资热情不断高涨,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50万户,为52.7万户,截止到6月底,实有市场主体达到537.4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2.5%和19.7%,增速超过江苏、广东、浙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7.1个和4.0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平均每天约登记市场主体2928户(按180天计算),比上年同期的2390户,每天多登记538户;全省平均每18人拥有1户市场主体,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549户。 上半年,全省新登记企业13.9万户,期末实有企业达到126.7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1.3%和25.1%;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6587.8亿元,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7612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6%和33.2%。 

 

 

 [2015-8-13 10:06]杨宜新:(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成为主力支撑。全省各级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利地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民营经济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主力支撑。上半年,全省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52.3万户,注册资本(金)5815.0亿元,同比增长22.6%和38.6%,分别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99.2%和88.3%,提高0.1个和6.4个百分点,全省新设立市场主体中投资近九成来自民间个体工商户在鼓励创业、创新等措施的促动下,发展十分突出,上半年新登记37.7万户,同比增长31.1%,是各类市场主体中增幅最高的;私营企业平稳增长,新登记13.5万户,同比增长11.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明显趋缓,新登记1.1万户,同比下降37.9%。到6月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522.0万户,注册资本(金)49012.2亿元,同比增长20.3%和48.4%占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为97.1%和64.4%,提高了0.5个和6.6个百分点其中实有个体工商户396.4万户私营企业111.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2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8.0%、29.2%、21.9%,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仍居全国各省市区首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在安置就业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上半年,全省新登记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69.2万人,期末实有营企业从业人员1842.8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7.6%17.1%。 (三)内资(非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稳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实施“投资山东”工程,上半年全省新登记内资(非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331户和955户,同比增长14.1%和7.4%;到6月底全省期末实有内资(非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12.7万户和2.7万户,同比增长1.4%和4.0%,发展平稳有序。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内资(非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在“做强做大”上下功夫,增资趋势明显。到6月底,全省实有内资(非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分别为19715.3亿元和1193.3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和12.4%,户均注册资本(金)分别为1546.6万元和448.1万美元,同比增长10.8%和8.0%,分别是私营企业户均387.6万元的4.0倍和7.2倍。 

 

 

 [2015-8-13 10:12]杨宜新:(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效应不断凸显第三产业成为投资热点与重点。上半年,全省新登记第三产业市场主体45.7万户,同比增长31.0%,增幅居各产业之首,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86.7%,提高5.7个百分点;到6月底,全省实有第三产业市场主体448.1万户,同比增长20.9%,占市场主体总量的83.4%,提高0.9个百分点。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信息技术等新兴服务业新登记户数呈现倍增现象,全省教育、文化体育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登记户数同比增长186.7%、149.5%、101.0%,为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奠定了基础。房地产市场投资放缓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下降23.8%。 第一产业市场主体更加巩固。到6月底,全省实有第一产业市场主体28.3万户,同比增长26.2%,占市场主体总量的5.3%,提高0.3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市场主体稳步优化。到6月底,全省实有第二产业市场主体60.9万户,同比增长9.0%,户均注册资本(金)453.8万元,同比增长14.0%。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发展突出,新登记户数同比增长119.0%。 到6月底,全省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户数结构由上年同期的5.0:12.5:82.5调整为5.3:11.3:83.4;注册资本(金)结构由上年同期的6.6:38.9:54.5调整为6.9:36.3:56.8。 (五)市场主体年报率超全国平均水平,市场主体保持较高活跃度。截止到6月30日,即企业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年报时间截止日期,全省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达到92%和85%,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到91%、86%和95%。2013年和2014年,我省企业年报率分别居全国第五位和第四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省市场主体保持了较高的活跃度。同时,一些长期不经营或亏损的业户,为避免在信用公示系统出现不良信息,主动办理了注销手续。上半年,全省注销市场主体40.3万户,同比增长4.5倍,相当于新登记数量的76.4%。 

 

 

 [2015-8-13 10:16]杨宜新:二、下半年市场主体发展形势预测。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形势良好,为全省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半年,随着全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效应将不断放大,发展动能、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全省市场主体将进一步增量提质、快速健康发展。 (一)企业发展潜力较大。与苏浙粤相比,我省企业数量仍有很大差距,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和每万人拥有量明显偏低。我省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为23.6%,广东、江苏、浙江分别为34.7%、33.2%、30.6%;我省平均每万人拥有企业129户,浙江、江苏、广东均超过200户,分别为245户、234户、233户。在2015年17市市场主体科学发展考核工作中,省委、省政府加大了企业的考核权重,引导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大企业总量。同时,下半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措施的到位、工商登记便利化的推进和《关于扶持新注册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实施也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能,企业将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的亮点。 (二)服务业仍是投资重点和热点。省委、省政府“敲开核桃、一业一策”战略的实施、“消费促进年”活动的开展以及加快生产型服务业发展意见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消费型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将是吸纳社会投资的重点和热点领略,市场主体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三)个体工商户发展趋缓。近年来,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不断加快,2014年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27.3%,创历史最高水平。但随着市场信用监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投资者守信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一些长年停业或已名存实亡的业户将陆续退出市场,个体工商户注销数量将明显增加。同时,各市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也将引导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呈现高开业、高注销“双高并存”的局面,总体发展趋缓。下一步,全省工商部门将以推进“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为抓手,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发挥助推器作用,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为“走在前列”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2015-8-13 10:20]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5-8-13 10:21]记者:刚才您在发布中提到我省市场主体今年上半年发展形势良好,那么我省市场主体发展与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还存在哪些方面的差距? 

 

 

[2015-8-13 10:21]杨宜新:与全国及苏、浙、粤相比,我省市场主体发展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市场主体总量偏少、规模偏小。商事制度改革后,我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新登记户数均超过江苏,与广东差距也在减小。但是从万人拥有数量看,到6月底我省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549户,而广东为673户、江苏为703户、浙江为801户,我省仍有很大差距。从我省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数量看,我省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50.4%、江苏的55.0%和浙江的61.5%,我省市场主体户均注册资本(金)141.7万元,低于浙江的280.2万元、江苏的247.1万元、广东的209.3万元。(二)企业占比明显偏低。上半年,我省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11.3%,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26.4%,比全国增速低了8.1个百分点,占比低了2.8个百分点。广东和江苏上半年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26.3%和31.0%,远高于我省;企业占比分别为43.0%和36.9%,比我省高了16.6个和10.5个百分点。我省实有企业126.7万户,仅相当于广东的50.6%、江苏的68.1%、浙江的93.8%;我省平均每万人拥有企业129户,浙江、江苏、广东均超过200户,分别为245户、234户、233户。 (三)个体工商户占比偏高。上半年,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明显快于企业,新登记户数同比增长31.1%,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71.5%,增速比全国高了15.2个百分点,占比比全国高了2.5个百分点。江苏、浙江、广东个体工商户不再是发展重点,发展速度趋缓,广东上半年新登记户数同比下降0.8%,江苏、浙江同比增幅在10%以内。广东、江苏、浙江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6.6%、62.3%和70.9%,均低于我省。 

 

 

 [2015-8-13 10:26]记者:刚才您介绍了全省市场主体总体发展情况,具体到各市来讲,哪些市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更突出一些? 

 

 

[2015-8-13 10:27]杨宜新:从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看,青岛、济南、烟台、潍坊、临沂居前五位,新登记数量均超过4万户,五市合计占全省新登记数量的50.7%。从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上看,东营、泰安、淄博、威海、滨州、烟台、德州增速超过60%,最高的东营市同比增长95.8%。从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来看,青岛最高,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达到913户,枣庄、威海、济南、烟台、潍坊均超过了600户,分别达到687户、645户、638户、634户和605户,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地方市场活跃度比较高。 

 

 

 [2015-8-13 10:28]记者: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请问实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会给创业者带来哪些好处? 

 

 

[2015-8-13 10:29]杨宜新:谓“三证”,即: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于整合行政资源,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能够有效推动商事登记制度便利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了企业一个窗口办理、一套表格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次办结三证,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商事登记便利度。二是,大大降低企业创设成本。“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收费制度、年检制度及4年有效期限制度,不再要求公司向税务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创设成本。由于办理时间大大缩短,企业在节省人力、物力等方面费用成本的同时,也为企业提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效益提供了便利。三是,提高行政效率。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由登记窗口受理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审查结果互认共享,提高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另外,实施“三证合一”改革,不再需要大批量印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也减少了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支出。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了工商、质检、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加强税收征管、实施信用惩戒、严格市场退出等方面,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了监管合力,有利于提高商事制度改革的协同性。 

 

 

 [2015-8-13 10:33]记者:2014年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90%左右,这表明我省仍有不少企业未按时进行年报,进入了异常经营名录。请问,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讲,会有什么不利影响?还能不能从这个名单中移出?如何办理? 

 

 

 [2015-8-13 10:34]郭际水:你问的这三个问题很好,也是企业经营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开发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这部分企业来说,虽然在截止日之后,仍然可以进行年报,也可以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 “终生”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受此影响,企业诚信状况无疑将会受到质疑。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如果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关于第二个问题,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来说,当然不能一棍子打死,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用是能够得到修复的。关于第三个问题,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一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四是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上这4种情况可以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2015-8-13 10:40]陈强: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大家如有需要继续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工商局李小齐,电话:88527730,手机:13805313303。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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