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推动党建与审判融合互促
11月10日晚9点,在龙口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击声,庭审结束了,当事人、旁听人员陆续离开。而龙口法院的法官、法警、书记员还在紧张有序地做着最后的收尾工作。
这是一场持续近11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孙某等诈骗、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于当日早9点开庭,然而由于案情复杂、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为了更好地完成庭审工作,法官们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一次性将开庭程序进行完,让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完整、一气呵成。
书记员王晨为了更好地做好记录工作,一整天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主审法官李文更是忍着腰痛靠护腰支撑坚持完成庭审……深夜灯光下的龙口法院,闪耀着党员干警干在实处的先锋光芒。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近年来,烟台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推动党建与审判融合互促,让鲜红的党旗在司法阵地上高高飘扬。
烟台法院致力于打造“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组织开展了“我是党员我作表率”“党员四进”等一系列活动,在立案服务、纠纷调解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在审判法庭、执行现场竖起“先锋模范旗”,做有表率、行有示范,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当中。
不仅在审判执行一线,疫情防控、驻村扶贫、普法宣传、社区帮扶等现场,都有烟台法院党员的身影。其中,牟平法院大窑法庭的4名女性法官,以我党历史上第一名女法官“闵丹桂”的名字命名,因地制宜打造“丹桂女子团队”法庭党建品牌。今年7月,辖区居民王女士与丈夫李先生因琐事时常争吵,引发矛盾嫌隙,双方决定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始终争执不下,王女士遂诉至大窑法庭。身为“丹桂女子团队”成员之一的林燕承办此案。在办理过程中,林燕敏锐地觉察到离婚风波可能对孩子造成影响,她决定邀请特聘心理疏导员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在妥善化解家庭纠纷的同时,呵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烟台法院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将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审判团队里,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活动,指导党员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覆盖到人民法院的最前沿、最前线。
“我们对各庭室进行优化重组,各党支部、党小组根据业务特点争创亮点,原本相对分散的庭室、团队凝聚成了一个个坚强有力的组织,大家的干劲更足了。”烟台中院机关党委相关负责人闫江峰介绍,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烟台法院还在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等场所,打造开放式、互动式、体验式的红色微党建,不断强化红色阵地建设,真正用好红色资源,为全市法院队伍培根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