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23条政策措 厚植企业家成长的烟台沃土

2021-07-19 10:58: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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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烟台召开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大会,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企业家队伍,烟台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意见》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督查落实。

  每年评选优秀企业家

  营造“企业家光荣”浓厚氛围

  今后,烟台将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奖励制度、配套服务制度等七项制度,营造“企业家光荣”的浓厚氛围,全方位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和创新发展的热情。

  ——建立健全企业家荣誉激励制度。每年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家典型,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评选。完善企业家参政议政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征求不同行业、领域企业家代表意见。市直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经济顾问,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

  ——建立健全优秀企业家奖励制度。制定出台优秀企业家奖励办法,每年按营业收入、上缴地方税收等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达到奖励标准的,分档次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探索建立关心关爱企业家基金。

  ——建立健全企业家配套服务制度。制定出台烟台市企业家配套服务办法,向获得“烟台市卓越贡献企业家”“烟台市十佳功勋企业家”“烟台市优秀企业家”“烟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称号的企业家及团队成员,发放“烟台优才卡”,持卡可享受《烟台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办法》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建立健全企业“人才工程”配额制度。对获得“烟台市卓越贡献企业家”“烟台市十佳功勋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实行“人才工程”配额制,给予1个烟台市“双百计划”高端人才或烟台市产业领军人才指标,2年内企业引进或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不经专家评审直接纳入相应人才工程予以扶持。

  ——建立健全企业评议部门制度。每年组织100名以上企业家对相关执法、管理服务部门进行无记名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记入部门执行力档案。

  ——建立健全公职人员为企业“站台”制度。按照“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明确干部与企业交往行为准则,引导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与企业家坦荡真诚交往。“正面清单”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参与企业考察调研、双招双引、申报项目、产品推介等活动。“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各级干部在服务企业方面出现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

  ——建立健全企业家先进典型宣传制度。每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宣传表扬优秀企业家。定期发布烟台市企业百强、制造业百强、服务业50强企业名单,及时推广企业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和品牌。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优秀企业家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等,展示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讲好企业家故事。

  实施“创二代”薪火工程

  解决企业家最忧最愁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烟台将实施创二代“薪火工程”,同时从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选用机制、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人才强企”服务直通车机制等措施入手为企业家排忧解难。

  ——实施创二代“薪火工程”。研究制定“薪火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定期组织创二代接班人到政府部门、大型国企交流锻炼,到干部学院、党性教育基地等进修培训,帮助其开阔视野、提升素质、快速成长,推动优秀企业家接续传承。

  ——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选用机制。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职业经理人。支持企业建立中长期激励制度,探索采用分期支付薪酬、参加持股计划、奖励股票期权、超额利润分享等方式,对职业经理人进行激励。

  ——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快速依法办理涉企业家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合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加大企业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扎实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人才强企”服务直通车机制。将获得“烟台市卓越贡献企业家”“烟台市十佳功勋企业家”“烟台市优秀企业家”“烟台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称号的企业,作为人才工作重点联系企业,纳入“人才强企”服务直通车范围,配备企业、区市、部门三级服务专员,提供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工程申报、技术需求对接、人才交流活动、实际问题解决五项直通服务。

  ——建立健全紧急事态应对和负面信息澄清机制。对遭遇重大舆论、知识产权、安全、质量、环保、资金等危机情况的企业家,依法予以协调帮助。对涉及企业家信访举报,实行快查、快结、快澄,严肃查处各类诬告、诽谤、造谣等行为,经企业家本人同意,查处结果依法可向社会公开。

  ——实行“非需勿扰”诚信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本行业、本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诚信记录良好企业和企业家,除法律规定或国家、省要求的安全生产等检查外,每年进行一次“双随机”检查,不再安排其他检查。

  ——建立健全企业家容缺容错机制。出台具体办法和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改革试点,允许企业作出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市直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项目监管。

  每季度召开1次政银企对接会

  助力企业家赢得商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烟台将为企业家广搭平台,为企业家互动、政企银企交流合作、政企人才双向流动等提供便利,赋予企业“一事一议”政策定制权,助力企业成为市场“赢家”。

  ——搭建企业家互动平台。支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行业商会协会定期开展“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互动合作。扩大企业家对外交流活动,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到先进地区对接合作,加强与知名企业家交流,更新发展理念,提升发展水平。

  ——搭建政企研学银交流合作平台。完善银企信息双向通报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政银企对接会议,实现信息互通;扎实推进“金桥计划”,深入实施金融辅导员制度,积极为企业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鼓励高校和企业通过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开展学徒制试点、联办特色专业、定向培养等方式,精准培养人才,促进产教融合。畅通科研院所与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对接通道,支持科研院所向企业选派“人才科创顾问”,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服务企业。

  ——搭建“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建立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在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立“企业家之声”,专门受理企业家反映的各种问题;坚持分级管理,对合理诉求,相关区市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取得联系、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难度较大事项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全面宣传解读涉企政策,提高知晓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聘请高端专家组建免费问诊把脉服务队,定期开展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搭建政企人才双向流动平台。打通党政机关干部与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双向交流通道,每年选派500名以上民企经营管理人才,到政府部门、重点园区、国有企业等交流学习。探索建立干部驻企服务制度,定期选派经济主管、涉企服务等部门机关干部到重点企业实训锻炼,实行驻在式办公、全天候服务,帮助企业家解决融资、用人、土地、环境容量等实际问题。

  ——赋予企业“一事一议”政策定制权。对产业集群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链头部企业,引进顶尖人才(团队)的,赋予企业“一事一议”政策定制权,可由企业根据引进顶尖人才(团队)需求,在1亿元最高资助限额内提出“定制化”配套支持政策需求,经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根据人才项目任务目标约定,分期拨付资助资金,充分发挥企业及企业家自主引才积极性,精准引进产业发展亟需的顶尖人才(团队)。

  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

  扩大优秀企业家群体

  为不断扩大优秀企业家群体,《意见》从建立优秀企业家数据库、加强青年企业家培养、加大企业家招引力度、开展高层次系统培训四个层面着手,打造高水平企业家群体。

  ——建立优秀企业家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广泛收集规上、限上、高成长性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分类登记入库,作为重点培养培训对象,按计划择优培养、分批轮训。

  ——加强青年企业家培养。大力培养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首批优选10名市内知名企业家担任青年企业家导师,每年选派50名左右青年企业家到导师所在企业跟班学习,着力培育更多视野开阔、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青年企业家。

  ——加大企业家招引力度。广泛走访各类创新创业团队,常态化走访联系烟台籍在外企业家,积极宣传推介烟台优惠政策,鼓励来烟或回乡创业。

  ——开展高层次系统培训。研究制定烟台市企业家培训三年规划,对全市规上企业、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高管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杜绝多头、重复、低效培训。拓宽企业家培训渠道,每年邀请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学者、企业管理专家、知名企业家来烟讲座培训,每年选派100名以上优秀企业家到境内外著名高校、专业机构、企业考察学习研修。完善企业家培训载体,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企业家培训资源,高水平打造企业家学习平台和培训基地。(YMG全媒体记者 王修齐 衣玉林 冯文晨)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