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巡监联动”聚合力提效能 挪用村集体资金营利的保管员栽了
去年7月,寿光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圣城街道某村时发现,该村保管员涉嫌挪用公款。巡察组权限内不便深挖,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寿光市纪委监委迅速介入审查调查,坐实其挪用村集体资金26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的违法事实,将其移送检察机关。
巡察期间实行“嵌入式”审查,是寿光实施巡监联动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该市围绕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探索开展巡监联动。每轮巡察组织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室结对,利用纪检监察室专业优势,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必要时介入审查。同时,发挥巡察组长驻优势,对纪委监委新接收信访举报进行全面了解。
巡察田柳镇期间,寿光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若干问题的信访举报,提请巡察组帮助了解其违反议事规则、占用集体资源、坐收坐支等问题反映,最终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及的村主任、保管员两人“第一种形态”处理。
“通过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室的联动,实现优势和力量的互补,解决了巡察力量不足、线索质量不高的问题,巡察移交线索成案率由去年的65%提升到91%,帮助纪委监委了解信访14件,扩充线索6条,起到了‘1+1>2’的作用。”寿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洪光景说。
跟进问题处置、跟进监督检查、跟进警示教育,是寿光纪委监委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常态化手段。今年以来,寿光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巡察办每月同步调度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线索限时办结率达80%,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在巡察反馈后,到被巡察单位讲廉政党课32场,对11件《巡察建议书》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今年9月,寿光市委出台《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建立巡察整改“五责”协同机制,把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巡察办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列入规定动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能定位和具体任务。
为推进监督同向,充分发挥保障执行作用,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加强日常和巡前对接,合理确定巡察计划和关注重点,找准监督的切合点、发力点。今年以来,寿光对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小学食堂伙食费等纪委监委调研察访发现的社会热点问题,巡察中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41个,立案查处8起10人。
寿光市刚刚启动的第十一轮巡察,则聚焦该市“重点工作攻坚年”、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和冬季供暖等民生事项,结合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轮驻监督情况,及时调整轮次安排,把14个职能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列入巡察和“回头看”对象,同步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广泛接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问题反映。
“‘巡监联动’不是简单的谁帮谁,而是将贯通融合的要求制度化,把巡察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具体化,推进责任贯通、信息共享、力量整合,从而推动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双提升’。”寿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