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经济圈法治协作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打造城市间法治协作的“济南样板”
9月3日,记者从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济南、淄博、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7市将联合建立五项机制,全力推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构建黄河流域省会经济圈7市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体化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新格局。
推出省会经济圈法治协作“五大机制”
此次会议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由济南市司法局发起召开,会议围绕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从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建立政府立法协同机制、构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等八个层面,展开专题讨论,就法治协作的目的、原则和范围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会议现场签署了《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框架协议》和《省会经济圈律师协会一体化法律服务框架合作协议》,审议通过了《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推进,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愈发凸显,迫切需要建立省会经济圈法治协作机制,搭建一体化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平台,建立省会经济圈法律服务共同体、法治保障共同体。此次召开法治协作会议,签署有关法治协作框架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实施黄河国家战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生动实践,体现了省市司法部门的责任与担当,也将为省会经济圈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副市长吴德生如是说。
会议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五项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7市司法局组成,7市司法局局长轮流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征求各市意见后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建立青年干部业务交流制度。为提升7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加快青年干部成长步伐,建立青年干部业务交流机制,定期举办专项业务工作交流活动。
建立各专业领域交流制度。鼓励立法、执法监督、行政争议处理、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调解等职能领域和专业协会建立联络交流机制,定期举办专业交流活动。
建立信息宣传平台交流协作制度。用好信息简报、综合刊物和网络媒体信息平台,加强宣传与信息交流。
建立联络员制度。7市司法局各自指定专门科(处)室作为对接合作事项联系部门,负责沟通、联络、协调等具体合作事宜。
建立7市法治协作、法律服务“共同体”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既是党委的法治协调机构,又是政府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在统筹协调法治职能和法治资源,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方面大有可为、责无旁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如是说。
下一步,围绕加强7市司法局法治协作,依法服务和保障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履行牵头责任,搭建7市法治协作平台。市司法局将自觉扛起省会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在牵头建立7市司法局协作机制后,以搭建协作平台为抓手,推动落实7市司法局法治协作协议。要牵头搭建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协调7市律师协会、众成清泰各分所等律师机构,为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牵头搭建政府立法、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人才培养等交流平台,推动7市司法行政业务协同发展。
用好资源优势,推动建设7市法律服务共同体。市司法局将充分用好省会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推动建立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律服务共同体,推进7市法律服务业布局优化、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举7市法律服务资源之力,共同为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纽带作用,链接黄河流域与省会经济圈。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和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黄河流域中心城市纽带作用,把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法治力量连为一体,凝聚省内外沿黄城市法治资源、法治力量,推动构建服务黄河国家战略和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打造品牌亮点,树立城市间法治协作的典范。积极推动完善法治协作机制,无论是7市司法局联席会议、律师协会和律师机构协同发展机制,还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多元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协作机制,都需要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推动加强法治协作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众成清泰律师所省会经济圈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法律服务机构与经济部门、功能区、企业对接平台建设的典型亮点。推动提升协作质量,真正把协作机制、协作平台、协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省会经济圈一体化法治协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