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这个黑恶势力团伙10人被判刑,首犯获刑25年!
鲁网8月18日讯 8月17日,随着聊城中院对马恒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全省法院“集中宣判周”活动正式启动。
2013年以来,被告人马恒田纠集被告人陈玉奎、马明、李纪波、张辉等9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马恒田为组织领导者,陈玉奎、马明为骨干成员,李纪波等5人为积极参加者,张辉等2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莘县南部乡镇及河南省范县老城、新区一带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马恒田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恒田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等附加刑。宣判后,马恒田、马明等五人不服,提出上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7日,淄博市张店区法院、聊城市茌平区法院还分别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7—21日,全省法院将集中宣判约50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曹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