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
鲁网8月4日讯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帮我正名,给我们基层干部撑了腰、鼓了劲……”7月24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社局澄清保护工作会议上,法制信访科工作人员陈阳激动地说。
今年6月,张店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张店区人社局法制信访科工作人员陈阳在接待群众咨询来访时存在态度恶劣情况。因举报为实名,又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张店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6月15日下午,举报人到区人社局咨询如何办理社保减员事项。负责接待的陈阳在现场便将相关规定予以告知,“按照规定应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后才能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无法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时可通过公告送达方式登报声明解除劳动合同,待公告期满后,即可持报纸办理备案手续和社会保险减员”。
“举报人认为公告程序不合理,称无法等待公告期满,坚持要求当月办理完毕。我们一方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满足这个诉求,另一方面也在耐心解释,自始至终都没有与举报人争吵。”陈阳在接受调查时说。
经与相关人员谈话、调取现场录像、核对现场情况等一系列细致排查后,调查组认定被举报人在接待咨询来访时不存在态度恶劣情况,确定该举报为不实举报,并在澄清保护工作会上,就信访举报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公开澄清。
“通过查明事实,让我卸下了包袱。”陈阳在澄清保护工作会上表态,“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绝不放过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让清白的干部受委屈。张店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还清白者以清白,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对澄清正名的依据原则、实施程序、采取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调查结果扎实,审核把关严格。2019年以来,张店区纪委监委已为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