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工程项目须签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鲁网9月19日讯 9月12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组织签订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认真梳理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承诺书签订工作。
济南市规定,新开工建设项目在接入市住建局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平台时,除提供“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信息表”“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申请书”外,同时还应提交签订的承诺书,否则不予接入。
同时,承诺书签订情况纳入建设项目月度挂牌考核内容。自2019年11月开始,未签订承诺书的建设项目月度挂牌考核一律不得挂绿牌。
记者看到,济南市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共包括19项承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已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项目实施扬尘防治专业化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跟踪式清扫保洁、洒水除尘,随时保持施工场地、道路的整洁;施工现场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工地内车行道路、施工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采取绿化或覆盖措施,积极推进“花园式工地”建设等。
承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等。所有单位承诺:以上承诺事项,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记者 晁明春)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