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41个镇街排名“气质”靠后将被约谈
为充分调动各镇街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性,提高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青岛市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141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的排名通报、约谈追责等管理事项纳入其中,加强对镇街排名结果的应用管理。
《办法》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约谈、问责”:环境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排名后10名的镇街,由所在区(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对本阶段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经约谈仍未整改到位,由区(市)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调查,经调查确实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问责。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连续3个月进入后10名的镇街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的区(市),市政府对相关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经约谈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启动问责调查,经调查确实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问责。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