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确保“扫”得严“除”得实

2019-06-28 14:0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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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周尚全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8年6月15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终审判决。

  这是泰安扫黑除恶宣判的第一案。谈及办案体会,泰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涛说:“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及时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泰安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强化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用法律的正义之剑护卫一方平安。

  证据裁判 严把案件质量关

  “黑恶势力犯罪往往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作案时间、地点跨度大,收集证据、事实认定较为困难。”有着二十多年刑事审判经验的泰安中院刑一庭庭长陈文生谈及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时说道。

  泰安法院坚持以证据标准为指引,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按照“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严把事实证据关,确保扫黑除恶“扫”得严,更“除”得实。

  对于重大、复杂涉黑恶犯罪案件,泰安法院全程跟踪、适时提前介入,以审判证据标准指引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诉前证据的采集、整理、归纳、认定,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尤其是对于事实能否认定、证据能否采信等问题,不迁就侦查、公诉机关,不降低法定标准,确保认定事实清楚、准确。

  2018年9月12日,周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在这起案件中,主犯非法所得数额在公安侦查阶段查明为79万余元,多于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的73万余元。

  “由于证据达不到法定标准,法院在前期提前介入阶段指导侦查机关进行了扣除,在庭审阶段又对公诉机关指控计算错误的1.5万余元数额进行了纠正,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充分。”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高新区法院副院长王勇解释。

  保障人权 司法公正护正义

  在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泰安法院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去年11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试行)》,对包括涉黑涉恶案件在内全部刑事案件中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人,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

  周尚全案律师多达25人,泰安法院在庭审环节下足功夫,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提前解决程序性问题,强化庭审功能,对举证、质证方式等事项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在法庭座席话筒、电脑数量等细节方面也给予充分保障,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被告人诉求和辩护人辩护意见,对辩护人针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取证程序等多个方面提出的辩护意见,经过严谨细致合议研究,一一作出回应,充分彰显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为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泰安法院还积极开展刑事认罪认罚从宽等审判程序运用方面的探索实践,制订《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规定(试行)》,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繁简分流、简化程序,有效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延伸职能 实施“一案双查”

  泰安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触角,实施“一案双查”,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在周尚全案件审理过程中,泰安中院发现岱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岱岳工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鲁某某涉嫌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及时向泰安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根据中院移送的线索,泰安市纪委监委依法查处,后宁阳县法院以鲁某某犯贪污、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市纪委监委将该案例制成警示教育片,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轮流播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018年12月11日,路某某等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犯罪案件一审宣判,四名常年垄断当地水煤泥销售市场的被告人被依法严惩。此案虽尘埃落定,但法官对案后的思索仍在继续。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某国有矿业集团公司在经营环节存在的问题,肥城法院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该矿业集团采纳后,加强规范经营、堵塞管理漏洞,每吨水煤泥销售价格较以往提高100多元,提高了经济效益。

  以司法建议为纽带,泰安法院着眼于边打边治,深入问题肌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助力社会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提出司法建议10条。

  “下一步,泰安法院将认真践行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为维护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说。

  截至今年6月份,泰安两级法院共受理22件189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决生效案件10件9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重刑率为23.4%,判处财产刑220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2400余万元。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证据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