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莱芜区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5月14日上午,莱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此活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动员各方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按照山东战役“破袭战”和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要求而举办的。
自今日起,莱芜区将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再次掀起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人人喊打黑恶势力的强大热潮,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组长谭勇、副组长马开林出席启动仪式,区委书记马保岭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启动,区相关领导宣读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区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干警、社区居民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发放政策规定、宣传手册等宣传品。整齐摆放的展板向过往群众形象展示了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要求及工作成果等。同时,由蟠龙梆子剧团带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节目展演,引起了现场干部群众的共鸣和强烈反响。
据了解,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紧扣《开展全区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区十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区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已打击或判决典型案例、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保护机制等内容作为宣传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做到既全面覆盖,又有侧重点,确保宣传实效。
下一步,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将围绕十大宣传重点,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通过广场集中启动、借助多种媒介、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人群、做到全面覆盖等,高标准开展好集中宣传,真正做到覆盖全面、深入人心,在全区营造“扫黑除恶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作为筑牢安全稳定屏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破坏基层建设、扰乱发展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声威、常震慑、见实效。进一步发扬亮剑精神,强化系统治理,充分依靠群众,把群众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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