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比例提至50%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惠及更多人群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我市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比例由40%提高到50%。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降低申领“门槛”、扩大发放范围,将惠及更多人群。
2019年1月1日起,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山东省201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35%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门槛”进一步降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此外,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准入类补贴标准为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证书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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