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赋予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3月20日,潍坊大地纤维科技公司办理完成试点备案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等业务,成为潍坊综合保税区首个享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企业。为推进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试点业务落地,潍坊综合保税区组织有关部门到潍坊大地纤维科技公司开展一对一辅导,与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座谈了解企业经营模式及现状,并耐心细致地解读试点政策,现场帮助企业测算业务数据,让企业真正“懂政策、会操作、算好账”,加快了政策落地速度和质量。
1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全国24家综合保税区被赋予这一资格,潍坊综合保税区名列其中。试点自2月1日起施行。潍坊综合保税区成为济南关区第一个获批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区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项工作的申报从基层启动到获得国家三部委批复,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
据了解,2018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额64.8亿元,列济南关区第1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亿元、增长37%,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华介绍,改革前,区内企业不能直接开展国内贸易,如果要与区外企业合作,则必须在区外另设贸易公司与之交易,会增加成本。不能直接交易的原因,是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也就无法享受到增值税抵扣,成本徒增。而改革后,上述问题则迎刃而解,内销的占比将会大幅增加。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波动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对国内市场的需求逐步加大,希望能够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开展多元化贸易发展模式。而面向国内市场时,企业希望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地后,保税区内企业可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保留原有国外资源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在进行国内采购及销售时,不再受原来网内内销政策限制,与区外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这一改革使得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得以顺利推动,潍坊市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得以释放到国内市场。”潍坊海关特殊区域监管科工作人员邱砚伟说,特别是区内企业可通过扩展经营业态、开辟国内市场、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国内企业委托加工等途径增加营业收入,有效解决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隔离。对于区内区外两个工厂的情况,整合了区内外两个工厂,拓展了国内外两个市场,大幅降低了生产、税务和管理成本,让企业的内销外销得到整合,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大幅提升装备利用率,为进一步释放产能打下了坚实基础。另外,此项试点解决了困扰综合保税区发展的一部分制度性障碍,即在帮助区内企业的同时,也有利于综合保税区扩大招商引资企业的范围和类型,做好更高质量的“双招双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