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扶贫超市”增强脱贫内生动力

2019-03-27 10:04:00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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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3月25日电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为鼓励贫困户增强脱贫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探索推行“扶贫超市”建设。将现实表现与积分兑换相挂钩,唤起了贫困群众的“精气神”,扶出了一片新气象,是一场扶贫又扶智、扶志的生动实践。“扶贫超市”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新时期扶贫济困的新模式。贫困群众通过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熟悉掌握扶贫政策、争做先进模范、参与改善人居环境等活动,就可以获取相应的积分卡去兑换物品。通过这种方式,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主劳动来用“表现挣积分,积分换实物”,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贫困群众的精气神,增强脱贫奔康的信心与志气。 

    扩大网点建设,满足服务需求。“扶贫超市”以点带面,示范先行,在中庄镇试点建设,其他镇(街道)部分村先行先试。扶贫超市主要建设在二个层面:镇(街道)级扶贫超市和村扶贫超市。镇(街道)级扶贫超市主要依托当地管理运行规范的超市运营商及供销服务网点,设立专门积分商品兑换专区;村级扶贫超市依托村级办公场所和服务场所,建设小微扶贫超市,方便贫困群众兑换。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内生动力。通过政策宣讲活动的开展,让贫困群众深刻认识发展带来的实惠,主动了解政策、依靠政策,靠政策帮扶、靠自身发展致富,通过小事情、小积分,逐渐深入内心,提升贫困户的精气神,从而唤醒责任、树立信心,达到提高内生动力、扶智扶志的目的,最终实现脱贫。 

   

    完善管理制度,确定积分标准。扶贫超市积分获得坚持“严格要求、区别对待,评考结合”的原则,物资的发放主要是通过“激励”和“救助”两种模式进行。一是“救助模式”。由各村按照名额,经过村民代表会评议,上报存在特殊困难贫困户,镇扶贫办审批通过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扶贫超市兑换券,按每季度每人发放100分。二是“激励”模式。对在历次检查中家庭洁美、孝善养老、自主就业、政策知晓率等方面表现良好贫困户,奖励兑换券。贫困户凭兑换券在“扶贫超市专区”内兑换实物,“超市供应区域”的商品,以商品标注的价格折合积分进行购买。 

    社会广泛参与,多方筹集物品。广泛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统筹社会资源。通过扶贫专职党委委员组织中庄镇市、县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到所在单位组织募捐。利用专项资金、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助等方式。形成人人献计出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的社会责任。有效地把社会慈善资源整合到“扶贫超市”这个平台上来。扶贫超市物资主要以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为主。 

    规范运作方式,取得良好成效。积分卡面向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发放,积分卡可在“扶贫超市专区”和“超市供应区域”使用,也可在村内设立的“小微扶贫超市”内使用。按照“积分卡1积分=超市标价1元”的标准在超市收银台进行结算。让贫困户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扶贫超市运行以来,已经初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贫困户“等、靠”思想有所转变,主动脱贫的精气神显著提升;二是镇、村组织的集体劳动和公益活动,贫困群众能积极主动参与;三是通过各项活动评比,村居环境、家庭环境、个人卫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扶贫超市”通过“治贫先治懒,扶贫先扶志”的方式,解决了贫困户“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懒惰思想,真正从思想上拔掉贫困户的“穷根”,通过这一平台,真正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佳伟
新闻关键词:扶贫超市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