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推动“一把手”明责担当抓落实
本报胶州讯 春节假期刚过,胶州市洋河镇镇长李洋静根据群众投诉,紧急处置了该镇一起偷采矿山案件,从接到投诉到处置完毕用时仅一天。“任前责任告知让我明晰了自己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应负的责任,能够在处置此类问题时有充分准备,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措施。”李洋静说。
从青岛市直部门转任洋河镇不久的李洋静告诉记者,之前对基层工作了解不深,对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风险“心里没底”。但到任前一天,胶州市组织部门负责同志的谈话和一份任前责任告知书让她打消了疑虑,她照此梳理清楚自己的责任和风险点,逐一制订工作措施,“任前责任告知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激励我更好地履职尽责”。
胶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希民介绍,去年以来,胶州探索出台《关于领导干部任前责任告知的实施意见》以及党的建设、经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四个配套告知办法,梳理出涵盖“四项责任”共计29项380条风险防控清单,底线、红线一目了然,让领导干部清楚“什么应该干、什么不能干”。“这一制度抓住领导干部提拔任职或转任交流等关键节点,实现了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为推动“一把手”规范履责尽责,胶州还建立考察结果反馈机制,成立党群、经济等10个考察组,采取日常访谈、重大事项跟踪考察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常态化考察,即时了解干部履责情况,根据领导班子特点和“一把手”工作风格等实行个性化反馈,帮助他们及时整改、规范履责。
据悉,胶州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任前责任告知、考察结果反馈机制,在全国尚属首创。
让敢担当善作为抓落实的干部有舞台、有机会,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去年以来,胶州共为18名年度综合考核突出或优秀单位的“一把手”晋升职级,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冲在一线、敢于担当的干部中选拔21名干部担任“一把手”。在去年的青岛市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考核中,胶州位列第一名。
“‘一把手’是干部中的关键少数,更是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领头雁’。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就要紧盯‘一把手’,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严管与厚爱并重、监督与激励有机结合,推动‘一把手’知责明责、担当尽责,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形成敢于担当者上、庸碌无为者下、改革创新失误者容的良好氛围。”胶州市委书记孙永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