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强化纪律约束激发干事活力 村干部不称职,停职教育

2019-01-02 09:23: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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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州讯 日前,青州市出台不称职村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明确停职情形、相关程序和复职要求,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纪律约束,激发村干部干事活力。

  该办法针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4个群体,分类标定停职教育情形。其中,对村党组织书记,标定不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长期在外居住务工经商等13种具体情形;对村委会主任,标定不服从村党组织领导、不配合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不执行村班子集体决议等9种具体情形;对其他村“两委”干部,标定不服从村“两委”班子领导、不能按照分工完成职责工作、拉帮结派搞宗族派性等9种具体情形;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标定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执行、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受损、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等10种具体情形。村干部出现停职教育情形,由镇街党(工)委启动停职教育程序,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

  村干部想复职需“回炉”整改,停职期间镇街党(工)委采取谈心谈话、安排专人帮带、组织学习培训、到先进村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被停职村干部的思想教育,督促问题整改。村干部停职教育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复职申请,经镇街党(工)委组织考察具备复职条件后,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复职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停职村干部,在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宣布,并在3日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村干部停职教育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思想态度较差,或停职教育期满不思悔改无明显变化的,经镇街党(工)委研究,劝其辞职或依据有关规定启动免职、罢免等程序。对辞职或被免职的村主职干部,镇街党(工)委按有关规定进行离任审计,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编辑:王丽雪
新闻关键词:复职停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