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市对开班线春运期间按低价标准执行
自今年9月1日起,山东省确定了各类型道路班车客运运价上限,但截至目前仍有个别地区上限票价的核定不符合实际,为此,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将对新的运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春运前进一步规范道路班车客运价格。
此前,我省对不同等级的坐席客车和卧铺客车每人每千米运价上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车辆通行费按实载率55%计算,要求各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办法对线路的营运里程、通行费的分摊标准进行测算。此次通知要求,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市,要对上限票价进行重新核定,并继续做好各市间对开班线上限票价衔接工作,保持上限票价水平基本一致。春运前上限票价仍不能衔接的,春运期间一律按较低一方上限票价标准执行。
同时,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在上限票价的范围内变动执行票价的,应提前两周备案公示,公示的项目按备案表所列内容不得缺项和漏项,并要长期保持。
责任编辑:互动值班
新闻关键词:春运
- 山东将提前全国两天进入春运 春运方案发布 20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