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枣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纪实

2011-11-11 09:22:35 来源:鲁南在线--枣庄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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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既有着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对传承民族文化血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为了保护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维护文化多样性,弘扬民族精神,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充分发挥文博基地宣传教育功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市于2006年4月份成立了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和保护中心,各区(市)分别成立了区(市)分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带领全市群众文化专业队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普查。目前普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838条,非遗项目1867项,我市已成功申报国家级保护项目2项,分别是柳琴戏和“鲁班传说”。柳琴戏主要分布在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四省接壤地区。由鲁南民间小调为基础,受当地柳子戏(即弦子戏)的影响发展起来的。因为曲调婉转悠扬,优美动听被人们称为“拉魂腔”,如《打干棒》、《小书房》、《喝面叶》、《王小二赶脚》之类,至今传唱不衰。市柳琴剧团、滕州柳琴剧团和民间文化团体活跃在农村、厂矿,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鲁班传说”流传于海内外,唯有在滕州市流传的最广泛、影响也最大。鲁班是滕州人,有其确凿的历史渊源和人文史料。据国学大师任继愈先生多方考证,认为“墨子和鲁班是分不开的”,肯定了墨子的故里在滕州。在滕州有关鲁班的传说最多。其中《鲁班桥》、《鲁班磨》、《大煎饼》、《鲁班造锯》等30余篇被各种书籍转载。近年来,滕州市高度重视鲁班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工作,市里成立了鲁班研究领导小组,开通了“中国鲁班研究网站”,成立了滕州市鲁班研究会,建设了鲁班功德堂,复原了鲁班造磨处、鲁班堤、鲁班桥、鲁班工匠营等历史遗迹,排演了大型历史剧《墨子与鲁班》,出版发行了《鲁班的传说》一书,为进一步弘扬“百工圣祖”鲁班的创新精神,挖掘和传承鲁班文化,建立了鲁班纪念馆。

  另外,我市还成功申报省级保护项目19项。伏里土陶、“奚仲造车传说”、徐佩小鼓和洛房泥塑等都在其中。同时,确立市级项目三批共122项,确立县级保护项目117项。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人,确立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4人。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个。建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库存,征集非遗实物600余件,书籍200余册,编制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汇编(枣庄卷)一套,出版了“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荟萃”一书。

  我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将文物法知识宣传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多次以各种形式组织市直和区市文博单位宣传文物工作。2009年,枣庄市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22处。汉画像石馆、滕州博物馆新馆、中华车祖苑等一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相继启动或落成。编撰出版了《枣庄运河文化丛书》、《墨子大全》、《奚仲文化丛书》等各类出版物30余种。我市常年坚持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定期维护,2011年将文物保护事项纳入行政审批联审制度中,对文物实现更全面的保护。目前,我市馆藏各类文物14179件(套)。其中一级文物6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207件。所有馆藏文物中待修复文物数量约300多件,物质文化遗产定期维修的保存完好率大于97%。

市内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已向青少年免费开放。自2008年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枣庄市博物馆正式对外免费开放以来,每年接待观众十多万人次,其中大部分为青少年。同时安排专门的讲解员讲解,形成了配套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到馆观众能够深入了解枣庄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尤其为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辟了良好的宣传阵地。

责任编辑:刘晓丽

责任编辑:刘晓丽
新闻关键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