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实行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
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泰山区近年来探索实行处分决定告知制度。
对每一起案件,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案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下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告知书》,将受处分人的工资、级别、年终考核等应进行的调整书面告知该单位的政工部门,并监督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依照《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告知书》执行处分决定。受处分人所在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后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报区纪委存档。对于未按照《告知书》执行处分决定的单位,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崔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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